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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人员任职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534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艳、龚洁婷、李长林、李新刚、林晶晶、马艳君、王玲、魏亚男、张剑、张靖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