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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2年6月21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张克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推动法律有效实施,促进我区食品安全状况的不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副主任朱春霞任组长,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张克成、财经工委主任任敬东任副组长,于今年4—6月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章第五条、第六条,对区政府实施食品安全法、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区政府在基层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情况及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八章相关条款,重点对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落实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为保证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实效性,执法检查组多次与区食品办、工商分局、卫生局、质监局等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全区食品安全基本情况。并深入奥运村地区召开居民座谈会,了解社区居民对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听取对政府工作的评价,找准群众的关注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4月25日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就区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管副区长陪同检查。
参加检查的市、区人大代表先后到北京荷美尔食品有限公司和龙菲业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运营情况,深入车间、厂房,实地查看产品选料、加工、储存等各个生产环节;随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4月下旬至5月上旬部分代表对我区部分餐馆、超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暗访,访查了经营企业的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设施配备、食品保质期和食品原料及添加剂的使用等情况,并提交6份访查报告。
 本次执法检查,突出了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群众评价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突出检查的实效性;二是重点检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突出检查的客观性;三是将政府部门工作与基层网络建设相结合,突出检查的针对性。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区政府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总体评价
自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以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参加检查的代表对区政府近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一)高度重视,系统研究部署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区政府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当成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政府常务会将食品安全作为主要议题,每季度听取汇报并进行研究和部署。明确提出了“朝阳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走在北京市前列”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目标,制定了以“构建食品安全的供给体系和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推动食品产业升级,完善行政执法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十二五”行动规划,为新形势下的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体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三级组织网络建设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街乡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督员和义务监督员,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责任,持证上岗,适时考核,大大延伸了食品监管的触角,扩大了相关信息来源,效果显著,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保证。
(三)加大投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转
2011年区政府全面加大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全年食品安全专项拨款累计达1,275万元,??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占总投入的50%以上;并设立了300万元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经费,为食品安全各项任务的落实创造了条件。
(四)采取措施,专项整治行动见成效
依托我区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体系,区政府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开展了十二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对重点监控对象的监管;通过安全规范管理,加强了对种养殖行为的监管;通过严格准入制度,加强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通过把好食品准入关,加强了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通过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加强了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管。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收到了实效。
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区现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8401家,餐饮服务持证单位近1.1万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76家,还有大量无照经营者,食品监管的数量大、范围广、任务重,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监督对象多、风险度高。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街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区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监管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些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
(一)无证照经营及未实现规范化管理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小餐饮店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违法经营的这一社会顽疾反复出现,一些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敏感事件,是食品安全的极大隐患,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其清理工作依然是下一阶段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
(二)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资源还未能充分有效整合、整体统筹和部门对接还不能完全到位,监管执法中还存在脱节和相互推诿现象;
(三)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亟待进一步加强。我区面积大、人口多、主体多、涉及面广,但食品安全监测专业人员和监管执法干部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人员不足、稳定性差;基层食品安全监督员均为兼职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同时由于激励机制还不健全、监测网络还不够完善,所以目前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还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检查中发现,政府执法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抽检与自检环节中,检测频率与覆盖面依然不足。
(四)一些企业缺乏自律意识。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大,从业人员多,人员流动性大,普及法律知识的任务十分艰巨;一些食品生产加工、制作销售企业存在管理漏洞,甚至是缺乏职业道德规范:有的超市将过期食品更换生产日期标签,继续出售;有的餐馆食材不新鲜,就餐环境卫生较差;有的农贸市场一些熟食加工摊位露天操作,部分摊位的冷藏食品长时间暴露于外,食品卫生难以保证,食品安全还存在一定风险。
三、对改进《食品安全法》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培训
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食品安全的保护意识、责任意识,让食品安全走进千家万户。要切实提高各部门、各街乡主要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员和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对一些食品安全隐患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痼疾顽症,要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将协同管理、联合执法成为工作常态化,建立成员单位首次接待负责制度和倒追查制度,不断完善我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避免部门间相互推诿和出现监管空白等现象,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政府监管部门既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宣传与培训,同时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注重实效,把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控制住,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查处公示制度,发挥警示作用,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监管部门相关资源的配置力度,加大食品安全的保障性经费投入,包括增加监测人员、增加监测设备投入、增加监测经费支持,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检测的设备数量和水平;各监管部门应该增加抽测样本的数量,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监控到位的样品抽测方法,并向公众定期公布抽测结果,起到引导公众消费的作用,为进一步改善我区食品安全环境提供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专项整顿
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和食品安全的风险点,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重点监管,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夏季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发期,要加强对餐饮企业特别是中小餐馆的监管,加大对无照经营的小饭馆和小摊点的查处与取缔力度,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