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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府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意见
关于对区政府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意见
 
——2012年8月23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纪海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第五次常委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准备工作,农村工委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组织委员和代表与区农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等部门深入座谈,并到高碑店、来广营等乡调研视察。7月26日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区农委代表区政府所做的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和代表们认为,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将其作为妥善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努力解决农民后顾之忧,我区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始终走在全市前列。特别是2010年以来,区政府抓住土地储备、重点村整治、绿隔建设列入市人大议案等有利契机,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农民转居进城保工作,认真落实未转居农民周转期间各项保障措施,安定了民心,维护了稳定。回顾几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始终坚持城市化的基本方向,着力推进农民转居进城保,积极鼓励农村劳动力就业进城保,稳步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率先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步并轨,初步构建起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始终坚持发展为民的理念,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民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农民社会保障财政支出逐年递增,养老保障覆盖面超过96%,医疗保障覆盖面超过99%,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始终坚持政府主体作用,提出了“分步实施、梯次推进、逐步过渡”的工作思路,探索出“多方式、多渠道、多险种”的工作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构建起区、乡、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有力促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委员和代表们指出,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是“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的重要内涵之一,虽然我
区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与“新四区”建设目标和农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农民转居政策突破难、保障资金筹措难、集体经济压力大、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等问题亟待解决。既需要政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争取政策、资金的进一步突破,也需要提高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促进相关管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此,委员和代表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稳定大局,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区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系统推进。要尽快组建由区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的专门工作机构,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全区的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要完善考核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职能部门考核范围,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结合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实现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和人群的全覆盖”的目标,制定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规划。
二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努力争取难点突破。农民转居进城保是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最彻底的方式,也是当前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时间最紧迫、推进最困难的问题,委员和代表尤为关注。区政府要继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向市有关部门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征地转居指标和土地储备、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农民整建制转居政策突破和资金支持,全面加快农民转居步伐。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和“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思路,分出轻重缓急,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同时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安全稳定。要认真梳理农民转居转工遗留问题,研究解决方案,集中力量予以解决。
三是进一步狠抓落实,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衔接。要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要求,把就业促保障作为农民未转居情况下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主攻方向,统筹产业、就业与保障,完善产业联席会议制度,培育产业支撑,提高农民就业技能,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形成“就业带保障、保障促就业”的良性循环。要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性补贴范围,减轻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保障支出压力。要认真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集体生活补贴制度与城镇保障体系对接的渠道和方式,为实现城乡保障一体化夯实基础。
委员和代表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对此要开展持续监督,督促推动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