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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2007-12-07 15:08:22.0   
2007年8月15日,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军,副主任闫学锋、李国、于五一、孔德琴、杨文良及常委会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戴继楼、区法院院长李新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立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部分人大街工委主任、区人大代表、乡人大主席或副主席。王力军、闫学锋、于五一分别主持会议。此次会议首次实施公民旁听制度,朝阳区部分公民参加了旁听。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刘希泉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办理“以人为本,关切民生,加强公共服务,推进和谐社区(乡村)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克成汇报了对该项报告的初审意见。
二、听取并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春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朝阳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吕洪汇报了对该项报告的初审意见。
三、听取并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尚焰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朝阳区200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吕洪汇报了对该项报告的初审意见。
四、决定补选区人大代表事项。会议通过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史素珍等3名代表辞去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接受史素珍、张永红、吴凤岐3名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于五一做了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2007年8月至9月在和平街地区、呼家楼地区和奥运村地区补选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
五、决定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孙京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大屯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韩文山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王美东、刘燕林、刘胜军、尹中波、杜庆芬、高祺、杨继雅、凌辉、崔晓林、陈平、王辉、王金岭、赵士彤、张晨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六、书面审议了朝阳区建设委员会主任吴凤岐的就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