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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118日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区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对
十一五时期我区发展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意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会议决定批准这个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中共朝阳区委《关于制定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我区实际,体现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会议号召,全区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积极实施“双十工程”,扎实推进“新四区”建设,为我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在更高层次上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