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会议>>历届人代会>>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1月18日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程连元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8年是奥运举办之年,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力服务奥运、统筹改善民生、推进科学发展的中心工作,全区动员,全力以赴,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朝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要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努力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让朝阳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