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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0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靳学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区域的稳定和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审判职能,切实发挥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0023件,同比增长28.3%;审结案件130084件,同比增长26.6%,收结案数量均超过十三万件。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努力维护区域安全稳定,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786件,判处罪犯3297人。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312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55人;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审结相关案件504件;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虐待、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件。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2件;坚决遏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态势,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149件,同比增长79.5%,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亿余元。保持对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18件20人,妥善审结由区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602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88315件,同比增长19.7%。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审结涉住房、医疗、教育、消费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35273件,优先选择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简便高效的审判方式方法,40%的涉民生案件在两个月内审结;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的司法保护,发布《涉老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倡导诚实守信,审结合同类案件61819件;积极稳妥开展金融审判工作,审结金融案件13585件,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引导金融产业规范交易、防范风险;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执行转破产等五项工作机制,审结破产案件77件,同比增长5倍,助力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坚持保障辖区重要发展战略实施。加强对非首都功能疏解相关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妥善审结了一批涉温榆河公园、黑庄户农业生态公园建设等重点工程的案件,其中一起涉“雅宝路市场”商户腾退的案件被市高院评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加大对文化创意、高新技术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办理了涉《琅琊榜》著作权纠纷案、“勃贝雷”“杜康”商标纠纷案等一批影响力较大的知识产权案件。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对行政案件坚持做到有案必立、凡诉必理,审结行政案件1068件,同比增长31.5%。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违反法定程序、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30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与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发布《朝阳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努力做到“民告官而能见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以协调方式化解行政纠纷160件,同比增长46.8%,并在一起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中出具了区法院首份行政调解书。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推动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观念;全年为行政机关举办法制培训5次,组织庭审观摩10次,参训领导干部950余人次。

 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执结案件35498件。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财产查控方式变革,通过北京法院执行办案系统自动查询被执行人8类政务信息和在京86家银行存款,共查询到不动产、机动车等财产信息138万余条;加大执行强制措施适用力度,依法对62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员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609人次,督促2409人次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履行金额3.1亿余元;审结全市法院首例拒执刑事自诉案件,彰显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积极盘活涉诉资产。针对不动产案件处置难的问题,总结出“三谈一促”四步腾退工作法,腾退房屋686套;拓宽财产变现渠道,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通过网络平台组织专场拍卖450场,成交金额9.6亿元,加快涉诉资产的交易流转。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创新审判管理模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区法院的改革经验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刊载。

 合理调整审判布局,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构建了“一统、三进、三对接”的调解工作体系;设立专门的民事案件速裁庭,深化繁简分流,全年适用小额速裁程序案件8550件,同比增长16%,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6%,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3天;加强专业化建设,依托6个专业审判庭和27个专业合议庭,实现“类案专办”,形成了速裁法庭办简案、专业审判庭办专案、人民法庭办常案、民一(庭)民二(庭)办难案的审判工作格局。

 科学组建审判团队,深入挖掘办案潜力。制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组建审判团队的指导意见》,组建速裁团队、专业化审判团队、集约化审判团队三类新型审判团队;出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办法》,保障法官集中精力处理审判核心业务,判决结案的民商事案件比例达到53.2%,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亚运村法庭15个速裁团队全年结案22545件,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1621件。最高人民法院将区法院的审判团队组建方式选入首批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积极变革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审判质量。成立审判业务管理部,建立“院级统抓统管、部门日常监管、法官自律自管”的与司法责任制要求相适应的审判管理体系,实现了管理体系由“单一化、碎片化”向“整体化、系统化”的转变;制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审理规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规范》等16项案件办理规范,实现了业务管理由“个案化、分散化”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转变;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自主研发肖像权等类型化案件办理系统,上线庭审语音转化、司法专邮送达、批量文书生成、审执事务集约保障等系统,实现了业务模式由“人工化”向“科技化、智能化”的转变。在案件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区法院审判质量保持稳定,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决防冤假错案。与区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朝阳区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推动公检法三机关分别设立值班律师站,刑事案件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比例达到10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1.5%;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建立出庭人员专项费用保障机制,全年有证人、鉴定人出庭的刑事案件101件,同比增长83.6%;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对6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作出撤回起诉的建议。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司法的脚步紧跟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实际的司法服务。

 优化立案服务,加大诉权保障的力度。大力推行网上预约立案、邮寄立案、大批量案件自助立案,共远程立案70114件,占全年立案总数的53.9%;积极探索跨区域立案,对于京津冀地区20家法院管辖的民事、执行案件,均可通过跨区域自助立案平台在区法院立案,免除了群众异地奔波之苦;联合区司法局和区律协,在立案大厅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工作站”,全年共有65名律师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为近2万名群众提供了无偿、专业的立案辅导。

 立足群众需求,健全便民利民的制度。坚持巡回审理制度,到当事人住所、单位、医院等就地办案124次,解决部分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推广律师调查令制度,签发律师调查令3083份,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协作配合,有效提高当事人调查取证的能力;通过北京审判网、12368平台向当事人提供审判流程节点信息,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完善困难当事人帮扶和救助制度,全年缓减免交诉讼费8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97万余元。

 延伸审判职能,拓宽司法为民的维度。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朝阳中途之家”社区服刑人员举办教育培训15次,对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抚慰11次;全年发送司法建议83份,根据区法院司法建议,中国银监会完善了网贷行业制度体系,北京市交通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购车摇号,航空总医院规范了医疗设备采购环节;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40余次,在中央和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法制宣传文章过万篇,官方微信公众号“朝阳法苑”阅读量突破16万人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加强政治建设,提高专业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市、区委的工作部署,制定《朝阳区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开展“我跟刘黎代表学报告”专题活动,通过身边榜样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深入庭室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学习热潮层层叠加;开设“学习十九大,我们在行动”网络专刊,在公共办公区域设置电子屏滚动播放十九大报告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和平台载体,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司法实践。

 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支部建在庭上”,确保审判活动开展到哪里,司法改革落实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制定《党建创新项目培育工作办法》,在北京法院党建创新规范化项目评比中,区法院“一统四联”区域化党建服务项目和南磨房法庭“领航·融合”党小组党建项目,分别在机关党委类和党小组类评比中获奖;确立“一支部一项目一品牌”的基层党建目标,推动形成了“四维空间”“半月谈”“青年说”“法官+”等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以党建引领法院文化发展,举办“青年悦”主题活动和“彩虹杯”系列体育赛事,打造“星火剧社”等社团品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对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履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制定《关于加强专业化建设的工作意见》,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育培训机制,重点培养审判人员的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建立“2+4+N”专家型法官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一批理论深厚、业务精湛的专家型法官。2017年,区法院2名法官分别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2名法官获评“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10名干警被评为“北京法院司法业务技能标兵”。5篇案例被《人民法院案例选》采用,13篇案例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采用,采用量均居北京市基层法院首位。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接受监督的有效方式,不断加强和改进区法院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就解决执行难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专项工作报告;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开展“访、听、讲”活动,由党组成员带队走访,主动听取代表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到区法院实地调研、随案听审、见证执行、开展座谈,共有120名人大代表走进法院。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后再审案件4件,其中依法改判3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定期召开审判执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认真听取并妥善办理检察建议。

 广泛接受政协及社会各方面监督。邀请政协委员赴区法院视察;主动在媒体关注和舆论监督下开展工作;邀请律师旁听庭审、参与交流活动,与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同推动“法眼视界工作室”建设,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监督;积极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加强庭审网络公开,共对118件群众关注的案件进行直播。

 各位代表,2016年区法院收结案跨过了“双十万”的门槛,2017年又迎来了“双十三万”的新高。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区法院第二审判区、望京法庭已正式启用,长期制约区法院工作发展的办案场所不足问题得到缓解。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困难的解决,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在方方面面给予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为解决区法院案多人少等难题持续不懈的奔走呼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对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及各级领导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新时代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法院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区法院自身发展还不平衡,执法办案的效率难以跟上案件增长的速度,案件流转慢、审理周期长的情况依然存在;审判人员知识结构与科技创新的新常态、互联网经济的新模式不相匹配,审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需要加强;司法作风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还不相适应,司法程序不规范、执行工作不到位等现象尚未完全消除;诉讼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庞大案件数量和繁重审判压力的制约下,诉讼服务不到位、联系法官不顺畅、判后答疑不充分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务求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实效。

2018年的工作设想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了全面部署,人民法院在满足群众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要求的任务更加艰巨。2018年,区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及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推动区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就。

 一是紧紧围绕朝阳区承载的城市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自觉融入区域发展全局,依法妥善处理涉非首都功能疏解相关案件;实施涉外民商事审判精品战略,不断提升涉外案件审理水平;建立与民事、刑事、执行协作贯通的金融审判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行为,以专业的审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护航金融产业发展;建立涉文化创意产业专业合议庭,统一审理广告设计、新闻出版、影视演艺等行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形成对“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的法律支撑;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紧紧围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在司法改革中争做排头兵。加快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各项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司法效能;深度调整审判工作格局,根据所处地区发展特点,将相同案由的民事案件集中到一个人民法庭审理,提高民事审判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广事务工作集约化的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的制度保障和信息化的系统支持,实现事务工作流程化、流程节点标准化、标准管理信息化;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力求做到执行流程公开透明、执行手段全部穷尽、财产变现规范高效、执行案款及时发放。

 三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要任务,依法严惩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加快推动集立案、调解、便民服务和信访接待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便捷、经济的诉讼服务;将散布在各办案地点的调解力量集中起来,形成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的工作合力,实现人民调解员和律师调解员的联合进驻,推动专门速裁团队与多元调解的无缝衔接,构建“三方调解、两方进驻、一站式对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群众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纠纷解决渠道;开发互联网诉讼平台,探索立案、缴费、送达、开庭全程网上进行,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全部诉讼程序,推动区法院案件办理跨进“全网络”时代。

 四是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加强新时代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审判工作中形成生动实践;根据司法改革后新型审判团队的组建,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确保党的组织覆盖每一个办案单元;倾力打造专家课堂、资深法官课堂、窗口实践课堂、庭审课堂“四个课堂”,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司法研究中心,在中关村朝阳园等地建立实践基地,促进法官知识结构的完善和能力素质的提升;以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审判管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区法院党内监督体系和审判监督制度,决不允许司法作风不当影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决不允许司法裁判不公减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仰,让公正廉洁真正成为新时代司法审判的鲜明底色。

 各位代表,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的使命,在审判事业的发展中砥砺奋进,在法治中国的道路上阔步前行,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