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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朝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朝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2月23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王灏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区政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深入落实“再创新优势、建设‘新四区’”发展要求,全面推进“双十工程”建设,全力疏解非首都功能,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快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完成了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有力推进了朝阳的科学发展、民生幸福。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朝阳建设“三区”、建成小康和实现“十三五”规划、服务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区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着力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升区域环境品质,着力增强服务保障能力,着力增进民生福祉,高水平建设国际商务中心区、文化创新实验区、和谐宜居模范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始终保持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乘势而上、奋力拼搏、开拓创新,为实现“建设‘三区’、建成小康”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