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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21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宏志

 

各位代表:

    我受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本届常委会任职的五年,是全区上下奋发有为、各条战线成果丰硕的五年,也是常委会落实“四个坚持、四个服务”目标要求,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的五年。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区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再创新优势、建设‘新四区’”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为推进全区科学发展和民生幸福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宪法规定,把保证区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有效得到实现。

  突出代表依法履职,提高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五年来,共举行代表大会7次,审议议题30项,做出决议32项,使党的主张在充分汇集民意的基础上,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共识、构筑合力。一是丰富会前活动内容。增加了代表集中听取并讨论政府相关报告起草情况的环节,主任会议汇集代表意见建议,反馈给政府及相关部门,使代表意见建议提前进入各项报告的拟定过程。二是设立大会“预算日”。第四季度安排一天,由政府财政部门向全体代表介绍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为高质量审查预算奠定基础。三是增加大会发言环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部分代表在全体大会上发表意见建议,有效扩大代表审议的影响力。四是建立代表审议意见整理反馈机制。将代表意见汇总,集中向“一府两院”反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

  突出严肃权威,认真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决议。通过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圆满完成了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确定的任务,有力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力促进了民主政治建设,有力促进了区域科学发展和民生幸福。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7次,主任会议37次,审议议题219项,其中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4项,计划、预算、决算、审计等报告40项,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2项,作出决议、决定111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64人次。实施对代表大会关于计划和预算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主任会、常委会分别听取情况汇报,推进大会决议有效落实。

  突出问题导向,抓好大会议案督办。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共确立大会议案9项,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在议案督办的过程中,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创新督办方式,不断提高督办实效。一是注重统筹联动。整合资源,构筑合力,形成党委、人大、政府齐动,代表、社会、群众互动,市、区、乡三级联动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增强了议案督办的系统性。二是深化过程监督。坚持领导挂帅,明察暗访、实地考察、听取群众意见相结合,拓展督办工作深度和广度。建立专题汇报会机制,集培训、交流、询问于一体,由政府部门介绍情况,代表提出意见,双方良性互动,促进代表知情知政,促进政府部门了解民情。三是强化持续督办。建立议案跨年度督办机制,将监督内容、方式和节奏有机统一,持之以恒,务求实效。连续五年督办医疗卫生发展议案,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9次,审议专项报告4次,听取阶段性汇报17次;连续三年督办农村产业发展议案,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15次,审议专项报告3次,听取阶段性汇报6次,持续督办已经成为常态。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研究政策,制定措施,狠抓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议案办理和督办工作,在推动区域发展、破解瓶颈问题、回应民生关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突出严格依法,圆满完成区、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履行组织责任,提前调研,及早部署,周密安排,加强指导。区、乡两级选举机构在常委会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北京市关于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始终,精心制定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认真抓好培训,广泛宣传发动,实施严密组织,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法定程序顺利进行。通过三个多月的努力,依法选举产生区级人大代表445名,乡级人大代表898名,为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思路,抓住关系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关系民生幸福的热点焦点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

  认真落实预算法,着力深化预算监督。推动政府加强预算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审查。丰富监督内容,细化预算科目,推动“四本预算”单独编制,提交人代会审查,使监督内容更加全面、细致。二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监督。先后对教育资金、为民办实事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文化广场、沙子营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汇报,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情况专题询问,促进政府完善预算资金绩效约束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健全预算监督体系。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组织相关工委委员、专业小组代表参与预算初审,提高预算审查质量;建立提前征集预算建议机制,使政府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四是深化对政府审计工作的监督。推动政府将审计结果明细,重点部门、重大项目的单项审计结果与审计报告一并提交常委会审议,提升了常委会审议监督的针对性。

  坚持改革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提前介入“十三五”规划编制,通过问卷调查、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专门举行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组织代表集中讨论,征集代表意见建议1000余条,使规划编制具有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监督,推动规划纲要700多项任务以及41个专项规划落实。密切关注区域可持续发展,以构建“高精尖”产业体系为主线,先后听取了功能疏解、项目审批、科技创新等工作汇报,并就“十大发展基地”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快产业升级、简化审批程序、构建创新体系等意见建议,督促落实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部署,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抓住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先后听取审议了农民社会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倾斜”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点村回迁房、农村社区建设、农民转居转工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视察,提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集体经济管理、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审议意见,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步伐。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生改善。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着力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本届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中,有13项涉及民生问题。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抓住网上订餐和大型农贸市场等监管薄弱环节,先后开展6次暗访和实地调研,连续三年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督促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工作统筹,消除监管死角,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针对人口老龄化的基本区情,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在全市率先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广覆盖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持续把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作为民生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视察、座谈、检查、审议等形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围绕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调整、绿化建设管理、全模式社会服务管理、道路微循环改造等开展调研视察,推进相关工作。

  坚持法治思维,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注重发挥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每年选择群众普遍关注的执法、司法问题进行针对性监督。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对土地管理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控烟条例等十余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促进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听取审议区政府“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情况、行政复议、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报告,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入手,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组织代表旁听庭审,召开律师专题座谈会,听取审议区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等报告,听取审议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等报告,开展法院司法改革、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等专题调研,促进“两院”进一步拓宽司法为民新途径,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强化法制统一,制定实施办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本届以来,常委会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一些新的监督模式在工作中得到运用。一是实现询问常态化,将询问引入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各工作机构会议的程序,增加了代表与政府的互动,提高了审议发言质量。二是完善会议保障系统,采取电子表决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表决权。三是打破条块限制,对公安、规划、国土、食药监等市属垂直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拓宽了监督范围。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促进代表作用发挥

  强化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探索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有效履职的工作措施。

  搭建平台,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以选区代表工作室建设为抓手,积极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累计在43个街乡的201个选区建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制定了“选民意见处理”等工作制度,为各街乡配备人大代表事务助理,促进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五年来,依托人大代表工作室,共有3589人次的代表参加接待活动,联系群众2.2万余人次,收集意见2613件,解决问题1899件。完善代表述职制度,坚持当面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本届共有413名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进行了当面述职。丰富闭会期间活动,通过开展“关注民生、代表行动”、“摸实情、听民声、访民意”、“建言十三五”等主题活动,组织代表广泛听取民声、反映民意,充分发挥好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完善机制,深化代表建议督办。积极探索代表建议督办的新模式。健全了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工作机构分类督办、代表联络室统筹督办的督办体系,建立了综合分析、定期沟通、复查补办、听取专题汇报、跨年度持续跟踪等督办机制,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高。通过采取科学分类、建议办理情况公开、二次督办等措施,推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问题。本届以来,代表共提出各类建议1594件,其中区属权限、交区有关部门办理的1223件建议已全部办复。

  筑牢基础,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认真贯彻代表法,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坚持综合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促进代表提高履职能力。五年来,共计培训代表1700人次。认真组织代表活动,根据代表构成情况和专业特点,组建8个专业代表小组,依托专业领域代表,提高人大工作专业化水平。将代表工作与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紧密结合,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五年来,共有5300人次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反馈机制,建立了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数据库,作为代表连任的重要参考。

  强化沟通,促进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联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认真组织好市人大代表朝阳团的全团活动,安排好闭会期间代表联组和小组活动,为市人大代表高效履职提供保障。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街乡制度,将朝阳团100名市人大代表划分小组,分别联系16个区人大代表团,定期听取区、街乡意见建议。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活动,五年来,先后有1057人次市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活动。三级代表联动机制在破解难题、推动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区人大代表通过市人大代表呼吁反映问题309件,一批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证。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和人大知识学习,不断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和内在优势的认识,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丰富学习形式,在坚持会前学法、常委读书班等制度的基础上,将监督工作与业务学习紧密结合,围绕审议的议案、议题,组织专题业务讲座,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等制度,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情知政。

  把握工作规律,完善工作方式。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落实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每年聚焦一个主题,以主题定重点,集中精力,精准发力。健全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建制,以制履责,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五年来,围绕深化监督工作、加强代表工作、完善议事规则,制定工作制度15项,修订、废止4项,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改进工作作风。端正会风,控制会议规模,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直面问题,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大兴调研之风,了解真实情况、反映群众呼声。

  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部署,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和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工作热情。注重年轻干部培养,积极推进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交流,机关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不断丰富宣传载体,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工作指导,夯实基层基础。通过定期研讨、经验交流、具体指导等方式,促进区人大街道工委、地区代表小组有效履行职责,推进区级人大工作向基层的延伸。坚持业务指导、工作联系、法律监督相结合,支持各乡人大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开好乡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有效履行职责,使乡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实行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配合市人大完成执法检查8次,立法征集活动3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围绕中心、科学履职,在实践中体现作为,在尽责中服务全局,在推进发展中发挥了作用;我们把握规律、依法履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凝聚各方优势和智慧,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做出了贡献;我们积极实践、创新履职,探索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新举措中不断前行。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把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首要任务,千方百计促进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必须把促进和谐作为不懈追求,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任期历史使命。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新的成效,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有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帮助促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同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相比,我们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行使还不够充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变化的履职能力有待提高。这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和2017年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决胜阶段,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刚刚闭幕的区十二次党代会指出,未来五年,朝阳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把精神凝聚到使命担当上来,把思想统一到目标任务上来,把行动聚焦到创新实践上来,在转型发展中寻求新突破,在攻坚克难中谱写朝阳发展新篇章。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了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地方国家政权重要基础的地位,明确了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任务,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指导。中共北京市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区和乡镇人大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围绕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设立专门委员会、充实人大工作力量提出了具体措施,为做好人大工作创造了条件。区十二次党代会规划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对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目标和要求。

  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的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全区发展大格局中找准职能定位,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推进法律法规实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三区’、建成小康”而努力奋斗。

  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一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促进功能疏解和结构优化,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迈出新步伐;二是把破解民生难题放到重要位置,持续关注医疗、教育、养老、生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在推进民生改善上取得新成果;三是适应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需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在深化民主法治建设上迈上新台阶;四是积极探索代表履职有效途径,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健全代表履职约束激励机制,在促进代表作用发挥上取得新进展;五是完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常委会的依法履职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实现新提高。

  2017年常委会主要工作和议题建议安排如下:

  一、监督工作方面

  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牢牢把握监督工作特点规律,以权力运行和资源配置为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安排听取审议9项工作报告。

  ——围绕首都建设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目标,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继续办理“加快污水综合治理,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议案”情况的报告。

  ——围绕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听取审议区政府继续办理“一绿”试点议案情况的报告。

  ——围绕落实“厚植文化文明优势”的要求,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更好地服务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

  ——围绕改善空气质量,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的报告,加快落实“无煤化”任务。

  ——针对新一轮幼儿入园需求高潮,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入园难问题的缓解。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资源集聚、政策集成,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听取审议区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法治朝阳建设。

  ——听取审议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法院执行效率的提高。

  ——听取审议区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检察机关落实法律监督职责。

  做好计划和预算监督。听取审议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等法定议题,审查批准朝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抓好规划与计划监督衔接,推进参与式预算监督,开展审计结果跟踪监督。

  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开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结合全区工作重点,围绕人防地下空间整治、食品药品监管、农村地区功能疏解等内容开展视察调研。

  二、代表工作方面

  落实代表主体地位,健全代表工作制度,保障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强化新一届人大代表任职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积极探索专业代表联组监督机制,深化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借助信息化手段搭建代表工作新平台,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完善人大代表事务助理保障机制,保持基层服务队伍稳定。健全代表履职约束激励机制,深化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调动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建议督办新方式,创新管理措施,完善督办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持续推动代表建议落实。

  三、自身建设方面

  加强思想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和宪法以及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加强组织建设,规范专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专职委员工作办法,完成内部机构调整和干部配备,完善区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效整合公共资源,搭建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工作平台,促进代表知情知政与汇集社情民意相结合,完善代表工作联动机制。设立人大“专家顾问组”,为提高审议水平创造条件。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模式,推进议题调研课题化、议题审议专业化,提高监督质量。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够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继往开来,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奋发有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建设‘三区’、建成小康”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