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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2017年6月15日上午,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2会议室,召开了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陈宏志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人防地下空间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民防局局长王军代表区政府从全区人防工程基本情况、人防地下空间整治情况、人防工程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想法四个方面汇报了区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人防地下空间整治工作情况。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邢平芳汇报了对区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人防地下空间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运行“五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对全区4800余处、970余万平米的人防工程设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综合整治工作,共清理临时租住外来人口7万余人,清理整治工作成绩突出,为疏解非首都城市功能做出了贡献,为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相关法规不完善,成为阻碍清整工作的借口;二是投入资金不足,管理经费存在缺口;三是社会动员不够,社会参与意识不强。会议要求,区政府要深入调研,建议相关部门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投入,建立科学的资金投入机制;明确责任,强化人防地下空间的长效管理。

 二、听取区政府关于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立新代表区政府从五个方面汇报了区政府落实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一是加强监管创新,有效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二是完善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三是强化基础设施保障,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四是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适应监管工作需求;五是改进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社会共治。会议认为,区政府针对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采取多种措施,重点推进,使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会议要求,区政府要不断健全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准入许可,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三、通过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聘任专家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郑晶对《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聘任专家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草案)》进行了说明。会议原则通过《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聘任专家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草案)》,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四、会议初审了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题。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四项:1.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2.听取区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3.审议通过相关制度:(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草案);(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会议制度(草案);4.决定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宪法宣誓。区法院政治处主任毛力汇报了区法院任免人员有关情况。主任会议同意将以上四项议题提交常委会审议。

 五、会议决定了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列席人员等事项。会议决定了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会议地点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5会议室。列席人员为:区政府相关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公室及涉及到议题的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街工委主任、各乡人大主席,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