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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2017年12月7日,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2会议室召开了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陈宏志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农村地区功能疏解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连文胜作了关于农村地区功能疏解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于志刚汇报了对区政府关于农村地区功能疏解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功能疏解是优化首都发展布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举措,农村地区功能疏解是朝阳区功能疏解的重点和难点。区政府紧紧抓住疏解功能这个“牛鼻子”,按照“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责任落实,超额完成了任务目标。会议强调,功能疏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任务量大,情况复杂,下一步,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相关政策,强化疏控并举,加快产业培育,有效推进国企疏解任务落实,持续推进功能疏解各项工作目标实现。

 二、研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估试点方案(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作了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估试点方案(草案)》的说明,会议原则通过了该评估方案。会议要求,要通过开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估,增进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理解,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精准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持续推动“一府两院”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的解决。

 三、研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优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评选方案(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作了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优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评选方案(草案)》的说明,会议原则通过了该评选方案。会议要求,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大代表建议质量,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推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研究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

 1.研究“听取区政府关于2016年朝阳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听取区政府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决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有关事项。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兰万秋就相关报告作了说明。主任会议原则同意两个报告,会议要求,将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朝阳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作报告,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会议要求,代表联络室根据大家的发言,将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研究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事项。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就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报告2017年工作情况作了汇报,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事项向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

 4.研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汇报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确认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主任会议要求,代表联络室进一步征求和了解代表本人意愿后,再做研究。

 5.研究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办公室主任郑晶就召开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情况作了说明。主任会议原则同意将区十六届四次会议有关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6.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研究室主任付小贺作了关于《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说明。主任会议原则同意报告内容,会议要求,研究室根据大家的发言,将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7.研究人事任免事项。办公室主任郑晶作了提请任免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街道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说明。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人事任免事项,并同意将该议题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8.研究“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计划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事项。主任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9.研究“书面审议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事项。主任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五、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建议议题及列席人员等相关事项

 主任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以下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5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题。1.听取区政府关于2016年朝阳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听取区政府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财政预算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决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3.听取并审议区“一府两院”关于办理朝阳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4.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5.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2017年工作报告;6.决定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7.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8.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9.书面审议区政府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计划审查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10.书面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

 (三)列席人员区政府相关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涉及到议题的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各街工委主任、部分乡人大主席,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