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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

 2018年2月24日,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402会议室召开了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陈宏志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制度(修订草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对该制度(修订草案)作了说明,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制度(修订草案)。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综合主任会议讨论情况,将该制度修改完善后签发执行。

 二、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估办法(试行)(草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2018年评估方案(草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对该评估办法(草案)和评估方案(草案)作了说明,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评估办法(草案)和评估方案(草案)。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综合主任会议讨论情况,将该评估办法和评估方案修改完善后签发执行。

 三、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优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评选办法(草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17—2018年度优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评选方案(草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对该评选办法(草案)和评选方案(草案)作了说明,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评选办法(草案)和评选方案(草案)。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综合主任会议讨论情况,将该评选办法和评选方案修改完善后签发执行。

 四、研究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

 1.研究补选乡人大代表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主任于志刚汇报了补选乡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有关情况,主任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2.研究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草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孙立汇报了该意见(草案)。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意见(草案),并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根据大家的发言,将该意见(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研究区政府承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方案的报告。区政府办主任赵海东汇报了区政府承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方案。主任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4.研究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付小贺对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作了说明。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工作要点(草案),并由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根据大家的发言,将该工作要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5.研究人事任免事项。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毛力对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李小丽对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主任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五、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建议议题及列席人员等事项。主任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以下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1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5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建议议题。1.决定补选乡人大代表事项;2.审议通过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草案);3.听取区政府承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方案的报告;4.审议通过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5.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宪法宣誓。

 (三)列席人员。区政府相关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部分人大街工委主任、部分乡人大主席,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