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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代表胡筱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之浅见

——摘自《朝阳人大》杂志

 近年来,朝阳区政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监督、社会矛盾化解和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朝阳区2020年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作为朝阳群众感到无比欣喜与自豪。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这既与北京作为首都坚持以首善标准自我要求的定位相契合,对于生活、工作在朝阳区的人民群众来 说也必然享受到依法行政所带来的实惠。从这个层面说,作为朝阳群众是幸福的。就推进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发展进步,浅谈三点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数量和质量。我们的国家开启新征程,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在转型变革中,各类社会关系将愈发复杂,各类矛盾也将更加凸显,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必然日益增长。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作为首都,我们的法律服务人才资源优势是很多地区所不能比拟的,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朝阳区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及队伍建设还存在差距。因此,如何整合、统筹现有资源,吸引、招纳更多的人才,组建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法律服务队伍,如何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能够高效、便捷地运作,真正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是法治政府建设不可或缺的环节,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深入研究和考量。

 二是建议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一线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每天都要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是人民群众与政府沟通交流的“窗口”。很大程度上,人民群众是从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方法、能力,来直观地认识和感受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水平的。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做到规范执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妥善保护,对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是否认可。因此,在完善执法规范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应当将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作为硬性规定,完善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制度,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也要注意客观公正,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使公务的权力。

 三是建议找准普法宣传着力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政府要率先垂范依法行政,同时也要注重引领全社会公民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风尚。很多时候人们对于不违法的认识还停留在不触犯刑事法律的底线上,对于社会公共生活领域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却视而不见。例如,每天上下班经过的十字路口,人流、车流密集穿行,电动车、轿车、自行车比肩接踵,经常出现人流车辆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行进的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虽有交通协管员不断提醒,但收效甚微。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较弱,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法治社会的基础一规则意识尚未形成。生活中触犯刑法的毕竟是少数,而维持日常生活运转的非刑事法律法规规定大量存在,却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这才是落实普法责任真正需要下大力气着眼的地方。政府部门应努力寻求务实有效的措施,引领社会公众树立尊重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的法治理念,如此才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人大是监督机关,我们作为人大代表,也需要不断切实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真正把人大监督做到刚性、做成刚性,不负人民嘱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