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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院报告
 
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1 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瑞翔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8060件,结案58093件,同比分别上升3.7%和5.1%,收结案数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一、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新四区”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朝阳区“新四区”发展战略,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全力服务“新四区”建设。
(一)着眼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平安朝阳建设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一是坚持“严打”方针,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抢劫等暴力犯罪、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3480件、判处罪犯450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54人。二是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850人,积极配合做好社区矫正等工作,减少社会对抗因素。三是牢固树立“首都无小事”意识,高度关注刑事案件背后的敏感性问题,建立研判机制,做好工作预案,稳妥审理好重大责任事故等涉及首都稳定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事关群众利益的案件。
深化调解和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不断完善全程调解工作机制,共计调解和解各类纠纷27225件。一是深化诉前调解工作,探索劳动争议、物业等类型化纠纷的集中调解机制,确保调解工作效果。二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先后与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等行业组织和区工商分局等部门,建立类型化纠纷的联动调解平台。三是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与区司法局通力合作,精心选聘了新一届共100名特邀调解员,同时赋予他们人民调解员资格,丰富了人民调解组织的人员结构
重视涉诉信访工作。以化解矛盾为目标,一手抓初信初访工作,对有信访苗头的案件,提早介入,落实初信初访总体分析、逐案提示、部门化解机制和首办责任制,全年化解初信初访303件;一手抓涉诉信访积案处理,通过完善多方参与的信访联动化解机制,全年挂账督办的信访积案办结率为100%。
(二)着眼服务保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充分发挥商事和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及金融、股权、企业改制、知识产权等案件,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全年共审结商事案件5272件。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加大协调解决纠纷力度,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79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0件。涉CBD核心区拆迁的37起行政诉讼案件,经过我院全力协调,在短期内得到迅速化解,既促进了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又避免了因强制拆迁可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主动开展调研服务辖区发展。针对土地储备等区域发展背景下产生的诉讼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应对建议,服务朝阳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针对金融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问题,深入区金融商会和金融机构,积极提供法律服务;针对行政执法中的难点问题,主动走访CBD管委会、区房管局等行政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完善。针对审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全年发出司法建议74份,帮助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其中,国家版权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秀水街市场根据我院建议,分别完善了卡拉OK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银行信用卡管理和摊户商标侵权行为监管工作
二、坚持为民司法,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我院始终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依法保障民生,不断拓宽司法为民渠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在审判中注重保障民生,让群众感受到公正和明白。一年来,共审结民事案件33673件,同比上升5.8%。一是针对矛盾突出、数量激增、群体性强的劳动争议、房地产、医疗等纠纷,成立专业合议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维护当事人切身利益。二是针对因宏观政策调控、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引发的大量二手房买卖、商铺租赁、消费信贷等案件,加强对诉讼成因、当事人诉讼心理等方面的调研,查明事实,依照法律、政策衡平经济利益,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加大违约行为制裁力度,引导当事人诚信守约。三是通过制定周密的审判方案、加大诉前和诉中调解力度等措施,妥善处理涉及民生的群体性案件,既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引发更大规模的群体性纠纷。
从细节上重视便民利民,让群众感受到便捷和受尊重。立案阶段,通过评选“立案先进窗口”、设置意见箱,促进立案窗口规范化建设;通过设立值班法官、延长接待时间、安排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引导诉讼,提升立案窗口服务水平;通过加强人民法庭立案点接待工作,方便辖区群众就近起诉,全年共接待115205人次。审判阶段,增设刑事诉讼服务窗口,开展诉讼引导、查询咨询等工作,减少刑事审判庭在外办公给当事人造成的不便;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全年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9.79万元,同时加大主动调取证据的力度,并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加强指导,努力从真正意义上实现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执行阶段,设置执行局长信箱,完善接待制度,畅通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诉求渠道;对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而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三、坚持规范司法,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一年来,我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越来越高的要求,面对法官队伍相对年轻、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形势,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夯实审判基础,规范司法行为。
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创新。针对审判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缺乏统筹协调等问题,我院构建了“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整合、完善和创新,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制度落实、管理审判与服务审判、接受管理与自我管理、事后管理与事中管理、严格考核与有效激励“五个一体化”,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全面提升。一是通过设立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对审判管理进行统筹协调,形成行政化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二是通过建立全程提示制度,服务审判,帮助法官降低工作风险、减轻办案压力。全年共发布各类提示2016项,有效预防和弥补了工作疏漏。三是通过召开多层级的法官会议,让法官参与管理、认同管理,增强法官的自我管理意识。四是通过严格案件流程的审批程序,强化对案件审理过程的事中监督。五是通过全面考核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引导法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推行之初,区委主要领导就给予了指导。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均稳步提升:在结案数同比上升的情况下,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延审案件同比下降25.9%,上诉案件同比下降0.5%,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受到北京市高院和最高法院高度关注,我院在全市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池强院长作出批示,认为“朝阳法院注意审判管理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是管理机制的创新”;最高法院将我院经验做法收入全国大法官研讨班材料,并以工作简报的形式转发,供全国法院学习借鉴。
积极推进执行机制创新。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探索更加规范、有效的执行工作新机制。一是建立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将执行实施权分解为启动执行、强制执行和终结执行三个阶段,形成“一人主办”与“分段集约”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努力实现执行行为规范化、监督制约全程化、执行过程透明化、执行工作高效化。二是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执行线索和突遇紧急情况,迅速采取行动,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年来,执结各类案件14757件,同比上升20%。
深入开展“万件案件评查”。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2010年,北京市高院开展了“万件案件评查”活动。我院由高级法官和专门评查机构组成了评查工作组,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特邀监督员参与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将评查过程转化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教育干警的过程。
四、坚持公正廉洁司法,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2010年,我院继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以思想建设为引领,以强化培训为手段,以廉政工作为保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深入开展“朝法魂”大讨论活动,强化思想教育。多年来,朝阳法院传承着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肯于牺牲的精神,取得了较为出色的工作业绩。为了将这种精神凝炼出来,继续发扬光大,使全体干警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我院以法院文化建设为依托,深入开展了“朝法魂”大讨论活动,使全体干警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引领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细致做好尊重关心干警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全年,院、庭长率先垂范,共办案13876件,占全院结案数的23.9%;广大干警舍小家、顾大家,创先争优,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全年共获得112项区级以上荣誉,其中,民二庭荣立“集体一等功”,钟蔚莉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大力加强青年法官培养,提升综合素质。我院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已占到全院总人数的71.7%。针对青年法官身上普遍存在的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不足、做群众工作能力欠缺的现状,我院将青年法官培养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年法官培养的工作意见》,建立了专家课堂、资深法官课堂、庭审课堂、窗口实践课堂“四个课堂”培养机制。一年来,共组织300余名青年法官轮流到立案、信访窗口实践,邀请11位专家和4名资深法官授课,举办了15场“庭审课堂”。通过上述举措,青年法官的政治素养、群众观念和司法能力明显增强。
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筑牢廉政防线。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方针,狠抓廉政工作。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廉政规范,举行廉政知识测试,举办廉政文化建设展,丰富廉政教育形式,营造积极向上、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日常廉政风险防范。依托“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对于工作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发布监察提示等形式,及时加以预防。三是预防渎职侵权。开展风险点调研,制定工作方案,有效防范渎职侵权行为。一年来,我院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
五、坚持公开司法,着力拓宽接受监督渠道
我院始终将接受监督作为推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动力和保障,一年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使法院工作更加透明。
强化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一是认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立案审判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进行积极整改。二是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一把手”过问、主管院长督办、办公室督促、承办庭办理的工作机制;对于重点交办事项,要求主管院长当面答复,全年共办理建议3件,均获代表认可。三是拓宽与人大代表联络渠道,院领导主动走访代表听取工作意见,并邀请代表参与“法官讲坛”、全程跟随案件执行,全年共有近百名代表到我院视察监督工作。
严格依法,认真接受法律监督。切实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年共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6次;与区检察院就法律监督开展业务交流,听取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确保司法公正。
加强沟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一是及时向区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委员意见,积极办理委员提案。二是设立“司法公开宣传日”,组织形式多样的开放活动,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好评。三是加强互联网站建设,进一步做好民意沟通、接受监督工作。四是坚持定期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全年接待各界群众千余人次。此外,进行网络庭审直播35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2010年,我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各位代表,一年来,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院扎扎实实打基础、兢兢业业抓审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我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实现了在综合性国家级荣誉上零的突破,并荣获“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切实解决了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不足,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社会背景下,法院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任务日趋繁重;一些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能令人满意,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个别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精神状态不佳,影响法官队伍整体形象;网络舆论的监督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从自身做起,认真查找不足,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我们也诚恳地希望,各位代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和支持!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和深化调解和解工作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第一要务,坚持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有效途径,坚持把加强审判管理作为提升审判质量和人民满意度的主要抓手,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有力支撑,为朝阳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围绕服务区域发展,在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工作上下功夫
要围绕打造国际商务中心,提高案件审理和司法服务水平,促进区域国际化。要围绕六大功能区核心功能提升和“五轴三带”发展格局构筑,加强对“双十工程”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不断调整和完善司法应对与服务举措,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依法处理绿化隔离地区、土地储备区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纠纷,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要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在审判宣传工作中引导社会诚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化繁荣和文明建设。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调解网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二、围绕保障群众权益,在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上下功夫
要切实配合民生工程,依法妥善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健康、交通、住房等涉民生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关切。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调研,找准工作结合点,让人民群众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要继续完善“法庭开放日”、“司法公开宣传日”、网络庭审直播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逐步公开裁判文书,让法院工作更加阳光透明。要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与人大代表的常态联络沟通机制,高质高效地办好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三、围绕促进公正高效,在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职责,完善以院、庭长管理为主的行政化层级管理与审委会的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要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监督检查,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要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增强司法公信力。要进一步推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完善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要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涉诉信访。
四、围绕树立司法权威,在进一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上下功夫
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结合“朝法魂”大讨论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建立新形势下的法官业绩考核体系,引领法官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要继续以加强青年法官培养为重点,在全院干警中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做到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要在进一步做好尊重关心干警工作的同时,针对容易滋生腐败、渎职侵权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抓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向上和向下的“两个延伸”,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各位代表,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区委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将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做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大局的紧迫感,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公正廉洁司法的使命感,为朝阳区“新四区”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1“卡拉OK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系列案”: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天合公司)及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著协),共同与全国多个地方的卡拉OK经营者(统称卡拉OK经营者),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音集协、音著协许可卡拉OK经营者使用音集协和音著协管理范围内的“音像作品”,卡拉OK经营者依约将版权使用费汇至指定账号。同日,天合公司还与卡拉OK经营者就具体收费事宜签订协议,就版权使用费金额及支付进行了约定,并作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的附件。后卡拉OK经营者未按期付费,遂被起诉到法院。我院最终判决卡拉OK经营者应按合同有效条款向音集协付费。
但我院在审理中发现,音集协、音著协在合同中委托天合公司开展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及相关管理工作,以及天合公司以自己名义从事音乐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工作,违反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相关强制性规定。针对上述问题,我院除了在判决中认定有关天合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合同条款无效外,还向国家版权局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对音集协、音著协的违反《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做法进行核查,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行业管理。同时分别向音集协、音著协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其依法规范与天合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在合同中明确许可使用作品的范围等。国家版权局、音集协和音著协接到我院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函复我院:国家版权局向音集协发送了改进工作的通知,督促音集协规范集体著作权管理行为;音集协、音著协根据我院司法建议修改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条款,要求天合公司不得以自己名义实施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并通过网站公示等方法进一步明确了许可使用的作品范围。
2“首例妨害信用卡管理案”:200810月至200911月间,被告人苏梅兰伙同徐汉城在位于北京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多家银行网点利用他人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被抓获。公安机关从被告人身上及其暂住地起获他人信用卡27张、他人身份证40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折2本及银行开户申请书4张。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冒领信用卡,数量巨大,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苏梅兰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徐汉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审理中我院发现,多家银行网点在办理信用卡业务审核开户人信息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核流于形式的现象,以及审核身份信息的技术核查方式过于单一的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该局加强对北京市各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办卡人身份信息的核查方式等。该局对我院的司法建议给予了高度重视,不仅及时向其各监管处室传达了建议内容,而且积极采取向各商业银行下发风险提示通知、开展银行卡管理状况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强信用卡开户中的风险防范。
3“秀水市场商户销售外国名牌包案”:我院在审理被告人杨昌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中发现,被告人杨昌君为牟取私利,自20075月起,在秀水市场地下仓库存放大量带有LOUIS 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假名牌包,货值金额达766990元。该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数额巨大,暴露出作为市场管理方的秀水市场存在监督不力、疏于管理等问题。为了强化市场管理方的监管责任意识,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营造更好的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案件审结后,我院特向秀水市场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分析该案的深层次原因,查找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秀水市场高度重视我院司法建议,并积极回函,表示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已采取了修订《市场管理规范》、加强商户法制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强化公司内部管理等举措。
4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该体系是我院着眼审判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审判管理的有效运作,在总结以往审判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于20107月探索建立的。在框架设计上,该体系确立了“人本管理、协同管理、过程管理、标准管理、绩效管理”五项审判管理原则,设立了“指挥监管、审判执行、综合服务、信息管理、考核激励”五个审判管理平台,出台了“组织管理、流程管理、全程提示、质量评查、绩效考评”五种审判管理制度,注重突出审判管理的专业性、服务性、民主性、前置性、科学性,努力解决审判工作中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5审判委员会办公室:201089我院在全市法院率先设立了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主要由审委会专职委员组成,作为审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受审委会直接领导。除了负责审委会日常事务外,其主要职责是:统筹指导全院审判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协调解决审判管理争议尤其是跨部门之间的争议,向审委会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和解决建议等。这一机构的设立,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审委会作为法院最高审判组织所应有的监督、管理、指导审判的职能;另一方面,丰富了审判管理的方式,形成了以院、庭长管理为主的行政化层级管理,与审委会的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新模式。
6全程提示制度:该制度是指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针对所发现的审判、执行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漏洞或应当引起注意的情况,主动予以提醒、督促或警示。提示工作主要针对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审判作风和审判安全展开,共包括11项提示,涵盖50余个管理节点,由12个部门分别承担。
7感人事迹:我院一名女执行法官,在剖腹产手术后、麻醉尚未消除时,接到一起执行案件的重要线索,她不顾身体虚弱,在病床上打电话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她的敬业精神打动了被执行人,使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8“四个课堂”培养机制:1)“专家课堂”,是指根据青年法官的思想特点和实际需要,邀请特定领域的专家学者为青年法官授课的制度。邀请授课的专家主要包括法政治学、法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法院系统内具有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和较高思想水平的领导和法官,主要讲授内容为政治思想、司法理念、心理调适、管理实务、艺术修养等,旨在使青年法官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资深法官课堂”,是指邀请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审判执行经验丰富的法官讲授审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以及突出问题,重在发挥资深法官优势,帮助青年法官拓展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宽度,丰富青年法官审判经验,提升青年法官综合素质。(3)“庭审课堂”,是指通过观摩庭审活动,传承和交流审判经验,帮助青年法官在庭审中努力做到审理思路清晰明确、主持庭审公正有序、庭审引导正确有效、归纳要点全面准确。庭审课堂主要从庭审驾驭能力强、审判作风好、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的庭审中选取。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与主审法官就庭审程序、实体审理、审判作风、司法礼仪和庭审驾驭技巧等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4)“窗口实践课堂”,是指安排青年法官到立案、信访、审务等窗口部门进行实践锻炼,在窗口部门法官的指导下,与人民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社情民意,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进群众感情。
9.“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我院作为北京市法院唯一候选单位,被推荐参评“全国优秀法院”。最高法院现已公示完毕,即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