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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三次会议检察院报告定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9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立足检察职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和防范严重刑事犯罪,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服务党的十八大维稳安保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一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查批捕各类犯罪28093872人,审查起诉37604667人。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其他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犯罪,办理涉枪涉爆案件2526人、涉黄案件76126人、涉毒案件259283人,依法批准逮捕在五环路上多次结伙抢劫大货车的车东明等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公诉持械飞车抢劫路人财物24起的刘海涛等3名犯罪嫌疑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
二是开展涉检信访化解,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矛盾发生。与公安机关和法院联合成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联动领导小组,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处置预案演练,提升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对能力。全年接待群众控告申诉684996人次,积极开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活动,对缠访缠诉案件逐件排查处理,成功化解两起市院挂账案件。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十八大安保工作期间每天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坚持亲自办案,主动带案回访,协调解决制约息诉、稳控的难点问题。
三是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和保障民生。惩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严肃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案件,对在造成多人死伤的“5.5”事故中负有玩忽职守责任的3名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立案侦查,以案件为契机协助发案部门整章建制,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健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设立接待和查询“窗口部门”服务标准,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成立“朝阳检察官释法说理小组”,全年共开展法制宣讲、案件走访、专题调研活动15次,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次。
四是立足检察职能,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建设,制定“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办法”,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结案后回访帮教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完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创新社区矫正监督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发放检察监督联系卡,畅通社区矫正人员诉求渠道。积极参与我区党的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和平安朝阳建设,认真开展综治联系点工作,收集上报各类维稳信息369篇次。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全年就办案中发现的相关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57份,涉及商务部、农业部等机关及其他社会管理单位。
二、紧紧围绕主题和主线,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我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依法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批准逮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335人,提起公诉590人。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公诉制售假发票、非法经营票据结算业务1.4亿余元的犯罪嫌疑人邢利红等22人团伙;依法批捕以加盟合作高额返利形式非法集资20余亿元的犯罪嫌疑人朱梓君等24名犯罪嫌疑人、非法经营票据结算业务16亿元的王自起等4名犯罪嫌疑人。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打击侵犯高新科技产业专利、驰名商标权、文化创意产业著作权等侵权犯罪,依法批捕相关犯罪嫌疑人101人,提起公诉193人。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政策研究。组建知识产权案件办案组,提高办案的专业化程度和工作效率。依托两法衔接机制,与区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实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共享,形成打击侵权的合力,维护企业智力投入能够按照市场规则获得合理回报。
三是积极服务保障文化产业发展。参与文化领域综合治理,坚决惩治破坏文化市场秩序、危害文化产业发展的犯罪,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以及整治网络色情和低俗信息等专项活动,推动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深入开展。妥善处理文化领域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支持和保护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与文化主管部门协作,依托酒仙桥检察联络室平台,与798艺术区管委会建立工作联系,探索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法律服务。
三、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开展反腐败斗争
深入开展敏感行业和重点工程治理,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不断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制度建设。
一是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受理案件线索83条,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731人,涉及处级以上干部4人,占涉案总人数的13%,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大案15件,占案件总数的56%。深挖窝案串案,成功对收受贿赂的民航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审查和申报工作人员立案56人,涉及违法违规办理民航安检资格证书450余本。
二是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全年受理案件线索15件,立案59人。积极查办社会管理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依法对违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立案33人。按照市院侦查一体化工作要求,参与“7·23”涌温线动车事故等专案办理和协查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结合办案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20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涉农惠民”、“CBD核心区”工程建设等专项预防工作,研究梳理行业和工程项目存在的职务犯罪风险,形成预防调查18。深入推进廉洁准入机制,对参与全区817个建筑工程及政府采购等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对有行贿污点的企业进行惩罚性排除。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扎实推进公正司法
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及区人大的相关要求,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介入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49人、追诉122人。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5件次。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9件,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原则,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0件。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信息联网和检察专网的支线建设,重点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刑事羁押期限、被监管人死亡等情况,认真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监管活动监督,共开展各类检查6825人次,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人次,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11件。开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促进依法文明监管,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把提升队伍素质和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不断提升检察文化的凝聚力以及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战斗力。
一是以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北京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举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演讲比赛,开设“朝阳检察文化长廊”,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常设性基地。加大典型选树力度,开展“感动在身边”主题活动,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等角度分别树立先进典型。践行执法为民,深化“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政法机关爱民月”、正义网法博博友“走进女案组”等活动,增强检察人员倾听群众诉求、掌握群众心理、处理群众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是抓住时机,推动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确立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四位一体”的文化建设工作思路,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深入开展检察职能宣传,注重塑造典型的立体性,全国两会、市党代会期间在电视台播出未检处付晓梅、公诉二处叶萍和女案组先进事迹。注重舆论引导,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在中政委“聚焦执法公正”集中宣传活动中,开展“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刑事和解十年回顾与展望”大型新闻发布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大力推进检察人才建设。落实上级调训任务,选派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391100余人次。结合刑事诉讼法修改带来检察业务的变化,组织编写侦查监督、检察理论调查研究等培训教材,面向全体检察人员开展“检察百题”考试,在民行检察、侦查监督、反贪等部门开展实训,将新业务知识放在具体案例和工作场景进行培训,提升检察人员实际应用能力。组织第二届“CYPP发展团队”人才评选工作,经过层层筛选,评选出8高层次人才、34名骨干人才、78名专项人才,营造人才集群优势。
四是加大督察考核工作力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出台《朝阳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检察工作要点》,将检察工作划分为三大项五十三条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时间,本院检务督察委员会逐项督促落实。加强案件质量考核,探索预防型督察模式,当场对新任助理检察员出庭情况进行监督考察。深入推进检风检纪建设,认真开展以治庸、治懒、治散为重点的机关作风整顿。在各支部设立廉政联络员,配合开展廉政工作。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探索实行重大工作部署专项督办制度,确保检令畅通。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在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政府、政协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化解矛盾纠纷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服务大局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把握结合点、切入点方面,在经验总结、机制创新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更加深入;三是队伍的执法观念和执法水平仍需提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的有机统一。对于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应对。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为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理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制度,立足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发挥工作主动性,深入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稳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取得检察工作的新进展。
二是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自主创新,保障文化事业产业健康发展。更加关注民生,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等行业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完善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坚持检力下沉,推进巡回检察、视频接访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引导群众理性维护权益。
三是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继续加强对有案不移、有罪不究行为的监督。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活动的调查力度,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深化量刑建议改革,促进量刑公正。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共同维护法律的实施。
四是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经常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完善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负责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注重运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监督。大力加强检察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检察工作,更好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为服务和保障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案件情况的不同,依法区别对待不同犯罪,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因婚姻家庭、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以及未成年犯罪、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实现宽与严的有机统一、教育挽救被告人与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见报告第111行)
2. 涉检信访化解:根据中央部署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工作重点,集中处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上访问题,以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排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制和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全面清理、逐案审查、依法处理、就地消化为主要环节,解决涉检信访中的实际问题。(见报告第26行)
3. 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为及时有效化解各类涉检矛盾纠纷,对本院受理、办理的各类案件,是否可能引发群体访事件、个人极端行为或越级上访等涉检信访事项,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的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的原则、工作机构、范围、信访风险等级的划分、不同风险等级对应的不同工作流程、案件信访风险评估表、应急处置预案、首办责任部门及首办责任人的确定、责任追究以及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le="COLOR: black; FONT-SIZE: 16pt">26行)
4. 释法说理:检察机关对自身法律监督行为进行法律解释、举证说明、以理服人的过程。检察机关在批捕、起诉、监管、民行、控申等法律监督的各个环节开展释法说理,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做出的每一项具体执法行为,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必须遵循严格的证明标准,根据事实和法律充分说理,确保做出的行为、决定有理有据,使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心悦诚服。(见报告第27行)
5. 检调对接:为进一步整合民事行政案件息诉以及司法局人民调解力量,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区检察院将办案中发现的典型案件、缠访缠诉、群体申诉等信息及时通报司法局,便于司法局及时掌握本地区矛盾排查和工作重点;司法局将区内矛盾纠纷热点、人民调解动态信息及时通报检察院,便于检察院提前掌握容易引发申诉的案件信息,双方共同做好民事纠纷的矛盾化解工作。(见报告第27行)
6.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联动领导小组:为合力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处理集体访、告急访等7类社会影响较大的信访事项,我院联合朝阳法院、朝阳公安分局制定了“信访事项联动工作机制”,成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联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涉及三机关的信访工作,组长为三机关分管信访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在三机关分别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动协调。对于非正常上访,首先接访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情况,本机关能解决的直接协调解决;需要三机关联动的,本机关领导小组组长启动联动机制。(见报告第28行)
7. 朝阳检察院释法说理小组:为了联系群众、宣传检察职能、结合检察业务性质和职能要求,从全院参加检察联络室工作的人员中选拔宣讲人员,赴各街乡开展法律法规及检察工作的宣传巡讲,借此平台锻炼检察人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见报告第2页最后1行)
8.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考虑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考验期,期满后根据考察情况,对其做出不起诉或起诉决定的制度。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为犯罪时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并且必须符合涉罪类型、事实、证据、认罪悔罪表现、被害人谅解、监护人配合等适用条件。(见报告第33行)
9.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两法衔接):《北京市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中规定工商、税务、烟草、药监、质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一种工作衔接制度。(见报告第35行)
10. 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在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各级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组成有机整体,对侦查力量、情报信息、侦查装备实行统一调度使用,对重大复杂案件、重要侦查活动实行统一组织指挥。(见报告第57行)
11. 刑事和解: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公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后,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情况,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处理或建议法院从轻处理的一种案件办理机制。(见报告第717行)
12. 检察百题:以综合知识与所在部门业务知识为内容对检察人员进行针对性、专门性的考核,各部门检察人员既是出题者,也是应试者,在反复磨练中不断强化知识储备,是朝阳院延续6年的教育培训项目。2012年初,朝阳院启动大规模题库更新工作,各部门根据新法规和新情况对原有题库进行了修改升级。(见报告第7页最后1行)
13. CYPP发展团队:全称为“朝阳区检察官职业人才发展团队”,团队下设包括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和专项人才三类人才库以及一个青年检察官训练班,旨在通过对各类人才的分类管理和动态考核,打造一支高素质、可持续发展的检察专业化人才队伍。(见报告第83行)
1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指要更加重视,继续保持、发挥并强化被实践证明有效的、正确的,对现实情况依然适用的做法,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改善原有的做法,创造新的做法,形成社会管理的新方法、新手段、新制度、新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见报告第91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