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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朝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5115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区财政局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交了《关于朝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朝阳区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对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5年预算草案切实可行
审查委员会认为:2014年,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落实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围绕首都“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加强税收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保障了教育、卫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集中财力解决代表关注的人口调控、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治理等热点问题,持续加大了财政资金向农村地区的投入力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预算编制事前绩效评估,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专题询问活动。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公开等重点领域改革。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实现,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审查委员会认为: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了新《预算法》和市委、区委的要求,体现了深化改革、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的原则,预算目标稳妥,财政支出重点突出。首次向人代会提交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提高。预算草案的编制不断细化,按科目报告支出安排的同时,增加了按重点事项报告。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朝阳区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及《关于朝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做FONT-SIZE: 16pt">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加快推进财政改革,深化预算科学化管理
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落实“营改增”改革扩围等税收政策,做好分析研判,强化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草案的内容和形式。继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扩大预算编制的覆盖范围。全面梳理政府债务,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财政专项资金,形成“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扩大人大代表参与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开展人大代表全过程监督预算管理工作。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落实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不断优化。持续加大保障民生方面的投入,支出安排要充分听取民情民意,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在教育、卫生、文化等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中,要根据年度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优先保障。聚焦“城市病”治理难题,加大对大气污染、水环境治理和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的投入;扩大城市基础设施更新维护、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覆盖面,提高医疗、就业、养老和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工作的保障水平,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贴近百姓生活。围绕落实农村地区产业升级、功能疏解、环境整治、拆违控违、人口调控等重点任务,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向农村地区的倾斜力度。
(三)依法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做好支出进度的监督和把控,强化重大项目资金的风险防控。严控政府运行成本,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统筹使用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建立结余结转资金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和追加,强化预算的约束性。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加强教育等重点领域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完善大额专项资金的管理,力求减少“钱等项目”的情况发生,研究建立大额专项资金调整和退出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扩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