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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4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瑞翔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持续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努力为深化朝阳区“四个必须”工作定位、推动朝阳区科学发展民生幸福提供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为辖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14年,我院收、结案数量再创首都法院历史新高,全年受理案件70371件、同比上升12.1%,办结案件65844件、同比上升8.3%,收案数、结案数、法官人均结案数、全员人均结案数均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以占全市法院7.8%的法官数量完成了全市法院14.7%的审判任务。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我院始终站在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不断拓展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着力打击严重犯罪,服务保障“平安建设”。发挥司法的惩戒和威慑功能,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犯罪案件1183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分子429人;保持对涉毒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审结此类案件491件,并对歌手李代沫等涉毒案件庭审过程进行网络直播,引导公众远离毒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243件,有力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受贿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监察局纪检监察三处副处长挪用公款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判处犯罪分子28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依法规范网络秩序,服务保障网络建设。依法审结“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立二拆四”非法经营等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着力打击日益泛滥的网络造谣、炒作、有偿删除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传递网络时代正能量;妥善处理涉及公众人物的网络侵权案件,确立网民行为准则,营造文明、有序的互联网秩序;依法规制涉淘宝、京东、亚马逊等大型电商的单方撤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促进网络市场交易规则的建立,保障网络交易的安全和便捷。
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服务保障金融发展。以有利于促进资本的合法、有效融通为目标,稳妥审理北京市首批涉众私募融资案件以及我区首例证券托管纠纷案件,全年审结涉及电子银行、委托理财、民间借贷等金融诉讼案件4205件,结案标的额达27.8亿元,同比上升35.5%;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全年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5件,共为5448名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9411万元;不断强化对经济新常态下金融形势和问题的研判,发布《金融机构商事诉讼白皮书》,积极预警、提前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依法促进区域金融体系持续稳健运行。
紧密围绕重点工作,服务保障区域建设。顺利完成涉及军队保障的和平村重点拆迁项目以及涉及我区环境整治重点区域的大黄庄苗圃腾退工作,积极推进涉垂杨柳医院扩建工程拆迁执行,得到了市、区领导的高度评价。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3起知识产权案件分别入选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大典型案例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树立了我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形象。紧密结合朝阳区国际化程度高的特点,突出平等保护理念,妥善处理涉外案件192件,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沙特阿拉伯王国驻华大使馆给予我院“公平公正公明,用心用法用情”的高度评价。
认真落实司法政策,服务保障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1208名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对134件刑事案件适用和解程序,以精神抚慰与经济补偿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权益,同时为被告人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首次发布针对未成年人的禁止令,禁止因沉迷网络而犯罪的被告人在缓刑期内进入网吧,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指派专人办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全年办理司法确认案件80件,同比上升280%。以构建和谐政民关系为目标,协调解决行政纠纷154件,既纠正了行政机关的执法问题,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建立法院通报行政机关涉诉情况的长效机制,《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受到区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紧抓诉讼服务不放松,畅通司法的入口。实行民事、执行案件网上预约立案,全年共受理网上预约立案申请4150件,经审核后一次性现场受理率为100%;克服多处办公的实际困难,打破内部管辖限制,首次实现民事纠纷在6个人民法庭均可就近立案,全年人民法庭立案点立案17855件,占全院立案总量的25.4%;深入推进诉前调查函工作,76名当事人凭借调查函成功调取到证据,帮助当事人扫清了立案障碍、减少了诉累。开通12368人工语音服务平台,提供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举报投诉等服务;充分利用“给大法官留言”平台加强民意沟通,及时解决当事人的各种诉求,得到当事人的好评,受到市高院领导批示肯定。由于诉讼服务工作成绩突出,我院在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介绍,1名干警被评为“诉讼服务先进个人”。
紧抓民生问题不放松,传递司法的温暖。提高涉民生案件的审执效率,出台《关于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对15类涉民生案件建立了快审、快调、快执的绿色通道,全年共办结涉民生案件17023件,涉及标的额28.4亿元,其中近50%的案件在45天内审结;与朝阳区总工会联合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累计调解案件50件,调解成功率为84%,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与区有关部门共同搭建医疗纠纷案件的联动调解机制,适用该机制审理的20件医疗纠纷案件全部实现当天立案、一周内审结。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问题,全年发送司法建议75份,根据我院司法建议,北京经纪人协会进一步规范房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使房屋交易更加安全、快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卡马西平药品的说明书进行修订,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病历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为群众安全用药和患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保障。
紧抓执行效果不放松,展现司法的力量。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在淘宝网开通司法网络拍卖账户,通过竞价等方式逐步提升司法拍卖的社会参与度和即时成交率;自主开发“执行业务辅助软件系统”,以更加透明、规范的工作流程,促进案件执结率的进一步提升,该办公系统被市高院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进一步丰富执行手段。在全国法院系统中首次对“余额宝”认购的天弘基金进行查询、冻结,积极探索对投资理财类财产的执行新方式;完成全国首例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回馈信息对异地银行账户予以划扣的强制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受到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进一步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08条并对“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依法对846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员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
紧抓普法宣传不放松,弘扬法治的精神。坚持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组织法官到街乡、学校举办讲座、指导模拟法庭152次,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学会维权。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召开专题新闻通报会5次,在中央和市级以上报刊上刊发法制宣传文章4582篇,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加大新媒体平台建设,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和职务微博,开展“微直播”和“微访谈”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信息,阅读量已超过6000万人次;运用网络语言和漫画形式开辟普法专栏,在新浪网播出20期网络公开课,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
三、坚持从严治院,努力打造一支过硬法院队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的工作要求,推进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规范执法意识。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群众观念、理想信念和职业良知教育,每个党支部都认真查找了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每名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经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体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区委和市高院的有力推动下,培养选树了新时期全国优秀法官的代表——我院奥运村法庭法官刘黎,被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授予“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发挥文化建设的涵养作用。举办“法官讲坛”等学术研讨活动、“五四青年月”系列文化活动、“彩虹杯”系列体育比赛,打造一支有理想、有朝气、有思想的法院队伍。我院“星火剧社”利用业余时间编排了话剧《法官刘黎》,表达了青年干警坚定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想信念和决心,在全院干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深入推进法官片区工作站制度,使青年干警走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指定带教法官、举办“青年法官成长课堂”、加强窗口部门实践等形式,帮助青年法官熟悉群众工作方法,努力成为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提升法官的实务能力。深化庭审及裁判文书两评查工作,全年共评查案件3500余件、庭审1755次、裁判文书2678份,对发现的问题实名曝光、督促整改;编辑出版《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一书,系统梳理30类案件的处理思路和实务技巧,提高法官的审判水平;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用压力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全年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6837篇,数量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2014年,我院两名法官被授予第一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不断提高法官的调研能力。注重培养法官的理论素养,鼓励和支持法官开展审判调研,全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45篇,35篇案例被最高法院采用,并作为全市唯一一家法院中标最高法院审判理论课题。
大力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以整治“六难三案”为目标,开展审务督查活动,加大巡回检查和庭审视频抽查力度,对审判纪律作风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共通报批评23人次;以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为重点,共梳理廉政风险点36个,通过更为周密、严格的防范和监督,坚决杜绝权力寻租。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积极进行整改;自觉、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建立常态化的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全年对检察机关提出的4件检察建议均予以积极回馈和妥善办理;加强与区律师协会的沟通交流,加强业务研讨,促进相互理解,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渠道,增加选任人民陪审员120人,全年参与审判工作10905人次,同比上升36%。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全体干警顶住了愈发繁重的审判压力,经受了复杂环境的严峻考验,始终秉持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辖区和谐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法治的进步,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2014年,我院被授予首届“北京市模范法院”荣誉称号。我们深知,这些荣誉和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项建设方面的大力保障,离不开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多年来一直为法院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实际困难而做出的积极呼吁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一直以来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人民法院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当前,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在司法作风方面,在审判压力逐年加大的情况下,个别法官的宗旨意识淡化,对待当事人缺乏耐心、情绪急躁、态度生硬,对法院整体形象造成了一定影响。二是在司法能力方面,随着审判队伍的日趋年轻化,一些法官在知识储备特别是经验阅历方面的不足逐步显现,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审判质量有待提高,司法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执行难”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方面还需我们更加主动地作为。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法院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一是案件数量的逐年增长,特别是即将推出的立案登记制度,将使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突出,进一步制约了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提升;二是在长期超负荷工作、晋升空间有限、保障机制缺乏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特别是在司法改革具体措施尚不完全明朗的情况下,部分年轻法官出现思想波动,人员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已成为影响队伍稳定、制约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于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一直在努力寻求更有效的解决方法,也诚恳希望各位代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指导和帮助。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严格依法办案,服务辖区发展,维护群众权益。一是增强服务发展的保障力。紧紧围绕“三个率先作为”、争当“六个示范区”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司法的保障作用,在“平安朝阳”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经济转型发展和促进依法行政方面有新作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增强为民司法的亲和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充分尊重、依法维护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深入开展“六难三案”问题整治,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为着力点,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审判流程、庭审行为、裁判文书和法官释明四个规范化建设,增强裁判过程的社会监督和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增强攻坚克难的战斗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选择,加大专家型法官的培养力度,按照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美好的法治蓝图,需要司法工作者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去实现。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紧密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更加公正高效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朝阳区科学发展、民生幸福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名 词 解 释
 
1.“六难三案”: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看,人民群众对司法作风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因此,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国法院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根据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活动。
2.全>刑事案件收案3672件,结案3607件;民事案件收案34728件,结案32451件;商事案件收案11814件,结案9947件;行政案件收案588件,结案647件;知识产权案件收案2211件,结案2214件;执行案件收案17026件,结案16641件;申诉再审案件收案95件,结案101件;其他案件收案237件,结案236件。区法院全年结案数同比提高8.3%,审限内结案率为99.99%。
3.“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被告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于2013年2月25日使用新浪微博账户捏造“罗援之兄罗抗在德国西门子公司任职”的事实,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于2013年7月15日使用新浪微博账户散布“杨澜向希望工程虚假捐赠”的虚假信息;于2013年7月至8月间使用新浪微博账户捏造“兰和被老女人周某某包养”的信息并散布;于2012年11月至12月使用新浪微博账户捏造“张海迪具有德国国籍”的事实并散布;于2011年8月20日使用新浪微博账户编造并散布虚假信息,称铁道部向7·23甬温线动车事故中外籍遇难旅客支付3000万欧元高额赔偿金。2014年4月17日,朝阳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一案,以犯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4.“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先后为武汉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江苏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并策划了“和尚船震”、“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事件,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22万余元。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于2012年12月,代表被告单位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有偿为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及危机公关合作意向。被告人杨秀宇提出以删帖及发布正面稿件稀释方式淡化负面影响的方案,并指派被告人卢梅等人负责此事。被告人卢梅通过他人联系相关网站人员,为某药业公司有偿提供删除互联网的负面信息服务。2014年11月18日,朝阳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杨秀宇等非法经营一案,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罚金五十万元和二十万元。被告人杨秀宇作为上述二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犯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罚金十五万元;被告人卢梅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
5.北京市首批涉众私募融资案件:2014年3月,朝阳法院依法受理北京市首批涉众私募融资类案件,共计80余件。该批案件中的原告均为普通投资人,被告为北京中铭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因案件涉及对是否存在规避《证券投资基金法》等融资行为的认定以及4亿人民币的投资标的额而备受关注。
6.首例证券托管纠纷案件:原告雷海强诉被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托管纠纷一案,这是朝阳法院受理的首例证券托管纠纷案件。因案件涉及中国公募债券史上第一例实质违约事件,打破了此前公募债“刚性兑付”的神话,而受到社会尤其是金融界的广泛关注。
7.《金融机构商事诉讼白皮书》:该白皮书共分为“朝阳区金融机构商事诉讼整体情况分析”、“朝阳区银行商事诉讼情况分析”、“保险公司商事诉讼情况分析”、“汽车金融公司商事诉讼情况分析”、“其他案件审理情况”和“结语”六个部分,全文共计2.3万余字;该白皮书对朝阳区的整体金融案件审理情况及银行、保险机构、汽车金融公司的整体涉诉情况、涉诉原因、存在问题、对策建议及典型案例等进行了详尽分析并同时向朝阳区金融办、中国银行业协会、北京银行业协会、大众、丰田、奔驰、雪铁龙、宝马、沃尔沃、现代、一汽八家汽车金融公司及中行、农行、建行、工行、广发、招商、渣打、奥地利奥合国际银行等十六家银行机构进行了发布。
8.《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该报告共分为“2013年度行政案件基本情况”、“2013年度行政机关涉诉情况”、“涉诉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四个部分。该报告得到了区委书记程连元和区委政法委书记陈宏志的批示肯定。
9.网上预约立案:按照市高院的统一部署,朝阳法院作为网络预约立案工作的四家试点法院之一,于2014年1月1日启动网络预约立案工作。截至8月22日(网上预约立案的登录权限向全社会正式全面开放)为止,朝阳法院接收的预约申请数量占全市预约申请总量的75.59%,居于第一位。
10.诉前调查函:诉前调查函是指当事人在立案审查阶段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由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格式性法律文书。诉前调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收集证据的权利,有利于人民法院在立案之前明确案件的被告、涉诉标的以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信息。鉴于相关成效突出,朝阳法院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该项工作的唯一一家基层法院试点单位。
11.12368人工语音服务平台:12368人工语音服务平台是以人工语音方式为社会公众和诉讼当事人提供各项诉讼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平台为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提供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举报投诉、意见建议收集等五个方面的语音服务。平台由高院总平台和各中基层法院分平台组成,各级法院诉服办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北京法院1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于12月2日正式面向社会开通。
12.“给大法官留言”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和最高法院网站开通“给大法官留言”栏目,为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设置专门帐号,便于院长直观掌握辖区内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反映的情况,促进网上民意沟通工作逐步走向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网上司法公信力。今年,朝阳法院共承办留言74条,公开回复39条,承办留言数和公开回复数两项指标在全市中、基层法院办理总数中分别占19.8%和22.9%,均排在中、基层法院首位。在全市法院收到的35条感谢类留言中,朝阳法院占了22.9%。慕平院长在市高院新闻办报送的第14期《“给大法官留言”工作通报》中作出专门批示,对朝阳法院“给大法官留言”办理工作给予肯定,并表示相关经验“可予推广”。
13.15类涉民生案件:2014年4月,朝阳法院将15类案件纳入到涉民生重点案件范围,健全完善保障司法为民的长效机制。该类案件包括: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等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涉家庭暴力案件;一方或双方为个人的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类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服务合同类纠纷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纠纷案件;食品、药品安全类纠纷案件;追讨劳务报酬的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及工伤等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环境污染类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金融理财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改制类纠纷案件;涉及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纳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他因情况紧急,如果不尽快处理,将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案件。
14.“最美基层法官”: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联手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等四大媒体和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百度网等十二大网站,正式启动“谁是最美基层法官”活动。活动举办方将从全国15万多名基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中寻找出符合为民之美、公正之美、清廉之美和奉献之美等“四美”标准的10名优秀法官,海选比例达15000:1。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隆重召开“最美基层法官”颁奖大会,朝阳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刘黎作为北京法院唯一代表当选“最美基层法官”;10月,中宣部和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美人物”发布仪式,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刘黎等10位“最美基层法官”的先进事迹,并在发布仪式上公布了《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黎等10位“最美基层法官”的表彰决定》。
15.全国首例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扣划被执行人异地存款案:全国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于今年11月25日11时15分起试运行,朝阳法院提前三日将试运行通知告知所属法官和书记员并于运行当日试报(2014)朝执字第14605号北京挖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周海波、刘向勇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银行查询。11月27日上午10时50分,中国工商银行反馈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周海波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西岭支行、黄河支行有开户,两账户内余额共计5969.03元。10时55分,朝阳法院通过微信将银行反馈结果以图片形式告知正在秦皇岛市出差的法官对两个银行账户进行扣划,且扣划信息于14时15分以微信图片形式反馈回院。此次查扣行动从银行报查到划扣共用时47小时,从知晓银行回馈信息到成功异地扣划两银行账户存款共用时3小时25分。
16.著名画家石鲁代表画作《山区修梯田》返还案:该案中,朝阳法院执行法官根据判决确定的义务,认定被执行人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和张振宇有共同向申请人石丹归还涉案画作的义务;依法冻结了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的账户,并对北京歌德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张振宇采取了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名单、禁止其乘坐飞机、动车等执行措施。在强大的执行力度震慑之下,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2014年8月8日,三方当事人于国家博物馆现场勘验并交接了涉案画作《山区修梯田》。执行完毕后,申请人石丹将《山区修梯田》画作赠与国家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