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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朝阳区 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区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面对严峻形势,各项工作在探索中实现发展、在创新中取得进步,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朝阳区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责,锐意进取、不负重托,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朝阳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