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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检察院报告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1月16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立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为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服务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及奥运筹备的中心工作,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一)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职责,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898件3954人;提起公诉3439件4694人。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重从快,对严重经济犯罪从重从严的“双重”方针,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等三类重点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1114件1486人,提起公诉1486件1982人。集中打击偷税骗税、金融诈骗、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171件223人,提起公诉293件337人。高度关注并认真办理“涉奥”案件,做到严审细查、快审快结,受案当天就对冒充奥组委工作人员诈骗钱财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备案材料。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在执法办案中正确掌握宽严尺度,有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深的该严则严,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过失犯做到当宽则宽。共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08人、做出不起诉决定57人。完善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制度,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联合开展“刑事和解与程序分流”项目,制定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和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刑事和解与程序分流项目实施细则》,从理论和实践双重层面进一步探索刑事和解制度,并拟将成果向“两高”和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积极推动立法。
积极参加“平安朝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疏导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防止因工作不当或不周,出现新的矛盾纠纷。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涉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增强了检察建议的效果,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25份。积极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深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受教育学生2000余人次。建立心理咨询室,不断提高在校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不断深化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深入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加强与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区工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在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召开案件排查会,积极拓宽发现和获取职务犯罪线索的渠道。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0件,立案侦查2729人,侦查终结16件。以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为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共查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212人,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3人。
切实加大查处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结合“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在全市率先与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建立了“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发挥法制办管事、监察局管人的职能优势,将全区42个行政执法机关联系在一起,形成了点对面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预防的宣传讲座,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受理并初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2件,立案11人。
积极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抓好奥运重点工程预防工作。加强与“鸟巢”、“水立方”等重点工程承建方的合作,适时开展巡查、座谈,编印并发放了《阳光奥运——检察官与你同行》宣传手册,确保奥运工程收尾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开展“个案预防”工作,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财务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达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在崔各庄乡15个村全面实行了“委托代理记帐”制度;开展“两个一”送法下乡活动,与区农委联合举办村干部培训班,与区纪委、区农委联合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地区党风廉政教育展览,共有28个单位16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了展览,收到良好反响。
(三)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不断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强化诉讼监督措施,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全面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在与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路分局、朝阳区烟草专卖局等重点联系点的基础上,与朝阳区药监局建立联系制度,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工作邮箱的方式,开展对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工作。对以往已经监督立案的案件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46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7件,发出立案通知书2份,已立案1件。在侦查监督方面,将对公安机关的监督重点放在“打击不力,违法侦查,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方面,针对侦查过程中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依法追捕追诉10人。
不断深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扎实开展安全防范专项检察,顺利完成“好运北京”奥运测试赛、国庆、十七大期间监管场所的维稳工作。积极开展纠防超期羁押、防病防疫、交付执行和留所服刑等专项检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对全区司法所所长以及管教民警进行讲座,形成了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主动参与社区矫正,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回归工作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以纠正因裁判不公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为重点,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SIZE: 16pt">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件。同时,对认为人民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二、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以案析理”和“迎奥运、强素质、树形象”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一)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案件审查报告的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狠抓“执法环节规范化建设”,通过增强审查报告的说理性、分析性、理论性、确保了审查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以此进一步夯实执法规范化的基础,促进业务工作的全面规范化。全面应用《北京市检察院信息管理系统》,达到网络办案与案卷审查的同步进行,实现了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处长可以随时上网检查办案情况,案件督察室可以随机抽查案件质量,促进案件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积极探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新模式
严格限定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范围,规范办案流程的动态管理,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分工办理,形成专门化办案模式。成立轻伤害案件审控组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审控组,将快速消化轻微刑事案件与集中主要力量办理大案、要案有机统一。建立公检法联动机制,实现了刑事诉讼各阶段同时快速办理。
(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保证案件质量
完善业务部门、案件督察部门、检察委员会和检察长四级监督网络,强化案件监督体系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案件督察作用,设立案件督察室,定期对必查案件和抽查案件实行考核监督,运用重点监督、选择监督、专项监督、事前监督四种方式,实现了对各业务部门案件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
(四)拓宽外部监督途径,强化检务公开
不断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进行座谈,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及我院特约监督员听取了我院围绕“鸟巢”、“水立方”等奥运场馆工程开展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汇报。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特约监督员视察了我院驻朝阳看守所检察室及看守所羁押场所,并听取了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关于我院对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施监督检察的情况介绍。坚持每月向人大代表发放《检情通报》,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宣传检察职能,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监督。
(五)探索全面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为切实做到公正执法,达到人民满意,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检察环节全面落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完善了“首办责任制”、“息诉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七项便民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677959人,受理举报、控告线索511件,刑事申诉案件13件,刑事赔偿案件2认真做好文明接待,坚持对来访群众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问题有回声的“四声”制度,妥善化解各类矛盾。
三、以打造学习型检察院为重点,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我院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把工作的过程当作学习的过程,把学习当做重要的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反思机制和共享机制,从而达到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的目的。
(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学习力
完善分工督导机制,建立教育培训三级体系。建立从全院、部门到个人的教育培训三级体系,成立由多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分工对全院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完善了教育培训工作的登记、统计程序,在局域网上开设教育培训专栏,搭建培训成果交流平台,设立沟通渠道,共享学习资源,引导干警勤奋求知,善于反思,使学习成为发展的重要理念和检察官的自觉行为,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明显提高。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促进学习教育培训成果转化为办案质量、执法水平和工作作风的提高。全院对疑难案例的讨论蔚然成风,反贪局开展了初查计划和侦查计划的评比,并将优秀文书进行讲评。公诉部门开展了优秀公诉人评比,通过闭卷考试、庭审录像及卷宗评比、现场制作法律文书、案件汇报、案例辩论、命题作文、认可度测评等七个环节,全面提升公诉部门的执法能力。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备战侦监系统岗位练兵工作,认真组织前期培训和模拟演练,选派了三名选手参加全市侦查监督技能比武,通过初赛、决赛,最终有两名进入全市前十名,获得北京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一名选手进入前二十名,获得北京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
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培养高层次人才。开展了“检察实务进校园”活动,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开设了检察实务课程,由检察长、业务骨干到高校授课。聘请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政法大学知名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制定了我院《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意见》,通过竞争和民主测评的方式,评选出七名专门型人才,还与中国政法大学密切合作,选拔了七名研究生合作导师,在我院设立了全国检察系统首家产学研基地,将“检学共建”工作推进到一个崭新阶段,为我院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以检察文化建设为重点,提高队伍凝聚力
实施聚合力机制建设,以检察文化为重点,确立“勤学敬业、务实求新、为民执法、团结奋进”的朝检院训,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引导激励作用,将检察文化与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制定出台我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立足朝阳区情,把握朝检特色,充分利用我院的人才资源优势,发动广大干警开展检察文化实践的积极性,不断开创文化建设新局面。实施聚人心、稳人心、得人心、暖人心的“四心”工程,努力营造团结拼搏的争创氛围、温暖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增强凝聚力
(三)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提高班子决策力
大力强化中心组学习,丰富学习的形式和内容,做到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树立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注重总结经验、开拓思路,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班子创新力;积极发挥民主决策的优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努力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高班子的亲和力。班子成员团结一心、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工作发展的合力。
(四)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提高队伍廉洁力
一是认真总结我院在监督意识、监督能力、监督机制和执法作风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保障规范,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二是以干警廉政信用评价为载体,建立廉政信用档案,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和考核,形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三是建立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投诉机制,监督检察官严格执法,杜绝出现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不良执法作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形成 “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一年来,未发现干警廉洁方面存在问题,充分体现我院廉政建设取得了实效
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获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反贪局、技术处、侦查监督处被评为首都先进检察单位; 65名干警获得了市区级先进个人称号。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领会十七大报告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还不够全面、深入,用十七大精神指导检察工作实践,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举措还需进一步丰富、创新;二是检察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与十七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部分干警的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还需转变,为民执法、构建和谐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四是检察宣传、检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08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08年是全面贯??我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力服务奥运、统筹改善民生、推进科学发展中心工作,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开创我院各项工作新局面,全力保障奥运会顺利进行,为首都和朝阳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做好检察工作
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把握十七大精神的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认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做到胸怀大局,服务大局。要在认真研读文件、掌握基本观点、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加强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十七大精神对检察工作的指导作用,努力推出一批理论成果。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实现“平安奥运”
以全力服务奥运决战为主导,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阳光奥运,廉洁奥运”;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朝阳实际和检察工作特点,积极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快教育培训成果的转化,推进人才培养战略,提升队伍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要完善选人、育人、用人机制,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检察改革,把检察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确保各项检察职能依法、统一、公正、高效地行使。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探索和推进检务督察工作,深入开展党纪党风教育,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继续深化特约监督员工作,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听取代表意见,让人大代表更加深入了解、支持检察工作,促进检察工作水平的提升。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在今后工作中,我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增光添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名词 解 释
 
1.检察工;的检察工作主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基于时代发展的要求和检察工作实践,确立的一定时期内的工作重心。这一主题旨在贯彻落实宪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正确处理检察机关各项具体职责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把各项具体职责统一到法律监督这个基本职能之中,体现了检察工作的内在规律性和基本特征。
2.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排除滋生犯罪隐患,铲除犯罪土壤的行为
3.纠正违法通知书: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或出席法庭审判活动中,发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活动或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有违法情况时,为履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的职能,纠正其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4.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和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
       5.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其他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6.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和行政审判监督。
7.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以及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和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
8.民事抗诉案件:是指检察院在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申诉案件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必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应当作出新的判决或裁定。民事抗诉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主要手段之一。
9.轻伤害刑事案件和解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轻伤害刑事案件中,检察官积极促进加害人和被害人进行对话和协商,通过加害人向被害人认罪悔过,征求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之后,由检察院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它是“一种寓刑事和解制度和相对不起诉制度为一体的全新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这一制度设计既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作用,又直接调整了被害人、加害人之间对立、紧张的关系,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举措。
10.首办责任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本院管辖的控告、申诉,按照内部业务分工,明确责任,及时办理,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检察机关的首办责任制就是为了把涉及检察机关的信访案件解决在初发环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信访基层院少、上级院多的“倒金字塔”态势,减少百姓的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1.朝检院训——“勤学敬业、务实求新、为民执法、团结奋进”:是朝阳区检察院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共同愿景、行为准则和努力方向。勤学是指时时、处处注重学习的态度,是通过不断积累和修炼,提升素质的持续行为。敬业是指专心致志以事其业的精神和状态。务实是指讲求实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求新是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开拓检察工作发展的新领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模式和方法。为民执法是指为人民的利益、受人民的重托而履行法律职责,把人民利益至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团结是指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不同层次的愿景,并共同为之努力奋斗,在团队内努力营造心情舒畅的工作氛围。奋进是指蓬勃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是求真知、不退缩、争第一的思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