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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朝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朝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2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查了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王灏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朝阳区人民政府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区政府深刻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担当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朝阳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保持了持续健康的良好势头。

 会议要求,2018年,朝阳区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首都功能建设的新目标、区域主要矛盾变化的新特点和坚守底线思维面临的新挑战,坚持以首善标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要对标时代要求,全面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抓好总规落实、疏解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创新,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在新一轮首都发展大局中,当好“四个中心”建设的主力军、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先锋队、当好首都生态环境建设的排头兵、当好首都高精尖发展的顶梁柱、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践行者,全面展现“五个新作为”。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朝阳区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奋发作为,为朝阳实现更高层次发展,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