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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第1号)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议案

第 1 号 

 【案  由】关于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加大绿色生态空间建设的议案

 【提议案人或代表团】

王拥军    郝云峰    冯志红    李晓兰    马  颖

黄宏春    勾文青    孙博洋    贾  哲    冯  雪

     共10人

 【领衔代表姓名】王拥军    【代表证号】16331

 【电  话】 13801068033

 【领衔代表详细通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100018

 【理  由】

 2014年,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化建设朝阳区试点规划实施方案》,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朝阳区“一绿”地区基本完成6个试点乡的城市化工作,同时逐步启动后续第二批次管庄、三间房、平房、东坝、东风5个乡的城市化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和相关委办局的大力支持下,纳入一绿试点的各乡,因地制宜地制定了自身的城市化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以东坝乡为例,经过前期周密的筹备和部署,于2017年9月全面启动涉及东风村、后街村、西北门村三个行政村的腾退工作,用时不到一个月完成村民住宅部分签约98.3%,近2800个院落,截至2017年底实现腾退面积200多万平方米。

 顺利腾退是农村地区城市化建设的第一步,也是基础的一步,在后续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需要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北京市总体规划(2016-203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生态保护开展建设。

 目前,文明、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已经转变为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重要期盼。与首都核心区相较,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环境、文化景观建设滞后、基础设施缺乏的问题,仍有一些问题需要统筹研究,寻求政策突破,主要体现在:

 一、地区性高品质绿化空间不足,新建绿化区域的建设标准有待提高。近年,农村地区绿化建设以大面积的林地为主,但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区域的城市定位已经发生变化,绿化建设的投入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对环境和文化需要。

 二、绿化生态建设与城市水域的结合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郊野公园和现状林地作为人民群众日常休闲、活动的场所,需要进一步提升品质,充分发挥其环境景观效果和社会效益。

 四、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区域内城市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的滞后问题比较明显,原有设施老化现象突出,急需进行建设和修缮。

 【方    案】

 一绿试点乡在生态绿色空间建设层面,需要各级政府、相关委办局在工作中进行统筹,建议规划、园林、水务、市政等主管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并在领域内开展先行先试。

 一是提高新建公园的建设和养护标准。因地制宜地新增一批不同规模的休闲公园和郊野公园,加强公园的规划设计品质,结合不同地区的文化,形成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功能完善的高品质绿化空间。

 二是提高平原造林的建设和养护标准。以“留白增绿”等重要工作为契机,加强政策研究,优化实施路径,提高平原造林建设和养护的投入,对已建成的“生态林”、“平原造林”等大尺度绿化空间进行升级。

 三是结合边缘集团周边楔形绿色空间和城市路网,新建和改造高速公路周边、主干道周边绿化,营造绿色路网体系。

 四是结合水环境治理及河长制,改革河道周边生态区域建设、养护的政策和机制。将绿化建设和水环境建设有机结合,统一设计,建设高品质绿化空间,同时在日常管理和养护中,给予基层政府必要的资金和资源。

 五是加快提升试点乡区域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实施,重点就轨道交通、道路、管廊、垃圾集中消纳设施等进行建设和升级,为地区的生态环境提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