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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0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所作的《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朝阳区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构建格局,完善机制,提供支撑”总体思路,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朝阳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把握“两个机关”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格局,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推动朝阳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