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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9年12月23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欧晓勋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建议: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研判和财政收入的预测,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目标。财政支出安排要统筹考虑宏观经济形势、中央和市区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我区实际,加强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科学论证和前期测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执行率。

 请区政府在收到决议后,认真研究,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