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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对区房管局工作的初步评议意见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对区房管局工作的初步评议意见

——2022年10月27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冷春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部门评议工作安排,城建环保委负责对区房管局的评议工作。评议工作启动后,城建环保委将评议工作与对《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统筹推进,围绕七项评议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集中检查、问卷调查、书面函调等一系列调研工作,通过“双月代表座谈会”、代表工作室网上工作平台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其中,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房管局工作整体情况汇报;围绕物业管理服务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赴东风、南磨房等地区开展集中检查;发放并回收网络调查问卷2000余份;调阅了区房管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等重点工作资料4类80多份。在做好前期调研的同时,城建环保委积极督办了区房管局承办的区人大代表在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跟踪监督了区房管局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保障房建设情况审议意见协办职责落实情况;召开专委会初审了房管局自查报告,明确房管局被评议的内容为七项。

 城建环保委认为,2021年以来,区房管局认真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和“租购并举”的住房改革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依法履行住房保障、房屋租售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监管等职责,在推动我区住房保障能力增强、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公租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大。2021年以来,共筹集4483套公租房,公租房备案家庭保障率达到62.23%,全市排名第五。低保、低收入、重残、大病四类公租房备案家庭100%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在全市率先为51户多胎家庭直接配租公租房。二房地产租赁市场监管富有成效。对中介企业加强监管,全区2000余家中介企业(含分支)实现“一企一档”动态管理。对房源信息加强排查,2021年以来,共排查网络房源63924套,门店检查3080家。对违法群租房及“黑中介”加强整治,充分发挥区违法群租房及“黑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实现了违法群租房整治“动态清零”目标。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估机制逐步健全。2021年,对全区800余个物业服务住宅项目进行评估,在全区树立服务标杆,引导企业重视信誉,提升服务质量。2022年,为破解物业企业资质取消后的监管难题,围绕服务质量、行业自律、经营管理、公共信用四个方面,深化评估工作,启动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首批参评71家物业服务企业、256个住宅项目,预计11月中旬完成评审,并将依据评审结果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差异化监管,以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四是市区“每月一题”工作机制落实积极有效。将落实市区“每月一题”工作机制作为提升“接诉即办”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聚焦物业服务不规范治理、房屋维修等主题,创新推出“朝我说·码上办”活动,建立风险预警、会商统筹等五项工作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不规范投诉同比(2021年)下降23%;房屋修缮类诉求同比(2021年)下降19%。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持续增强。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做好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加强公租房筹集配租工作力度等方式,积极落实保障房建设议题审议意见协办职责。通过落实“三联系、三答复”要求等举措,高质量办理并按期办复人大代表建议。

 同时,城建环保委认为,随着群众在住房保障与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期盼和诉求的日益复杂多元,区房管局在工作中还面临以下不足:一是物业服务监管工作还有欠缺,许多物业管理难题仍需破解。二保障房筹集渠道应进一步拓展,住房保障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三是房屋安全隐患和修缮需求还比较多,安全管理工作仍需深化。四是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有待继续强化,监管成效仍需持续巩固。为助力区房管局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提出以下评议意见:

 一是高标准履行物业服务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房管局行业管理优势,详细调查全区各类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摸清规律、明晰底数,系统梳理物业管理需要破解的难题,深化政策研究落实,增强工作预见性和系统性,在着力破解“三供一业”小区管理难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题等方面强化探索,并增强对街乡、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具体指导,努力在解决物业管理领域长期未解决的难题上实现突破。夯实对物业企业资金政策激励、信用评价等举措,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协会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拓展服务领域、落实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引导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治理、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强与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企业的统筹联动,合力破解居民反映的物业管理中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加强与物业管理各执法主体之间的统筹联动,及时解决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加强与民防部门的统筹联动,努力探索地下空间公益便民使用路径。

 二是努力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规划、住建等单位的协同工作力度,实现保障房规建管有机衔接、供给与需求精准对接。加强对朝保发的业务指导,抓住城市更新等重要契机,积极挖潜整合,盘活闲置资源,拓展房源筹集渠道和方式;同时,积极完善保障房运营管理机制,保障居住品质。着眼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保障房相关政策的研究,努力推动广覆盖、分层次、多元化住房保障模式的建立,吸引优质人才安居,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三是不断深化房屋安全管理。建立区级、街乡、社区(村)三级房屋管理安全体系,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及修缮需求的排查摸底力度,科学评估房屋安全状况,有序推动补短板和更新改造行动。着眼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房屋建筑信息平台功能,与相关部门共享及交互利用房屋建筑基础数据,坚持以科技赋能、强化数据支撑,完善源头治理、隐患排查、更新改造全过程安全保障体系。

 四是继续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对长租公寓及日租房等新型住房租赁方式引发的市场风险加强防范预警,完善监管机制;对“黑中介”、违规使用租金贷、哄抬租金等问题加强整治,保护承租人住房权益;落实条例中明确提出的住房租赁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完善住房租赁企业“健康档案”,探索住房租赁行为监管与执法有机衔接模式,巩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成效,切实规范房屋租赁行业秩序。

 以上初步评议意见,供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