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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财经委关于《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区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

《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10月27日在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  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财经办组织财经委员、人大代表到金盏、酒仙桥等重点街乡开展调研,到马家湾湿地、萧太后河、坝河实地考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规自朝阳分局、财政局、水务局、园林绿化局等重点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我区土林水矿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委员、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第三方机构提供了专业咨询意见。9月23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四次(扩大)会议,初步审议《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简称《综合报告》)《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简称《专项报告》)和《关于2021年朝阳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简称《审计工作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及财政、规自、审计等部门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深入落实区委《意见》,认真执行区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综合报告》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回应了上年度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项报告》反映了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结构、配置、管理成效等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审计情况,揭示了相关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为本次会议审议提供了依据。总的来看,以上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在国资管理和报告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还不健全,产权体系还未完全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规程、价值核算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对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治理还不够系统,规自、园林、水务等部门分类管理土林水矿等资源资产的模式,存在交叉重叠、融合程度不够的现象。土地资源统筹集约利用力度仍需持续加强,国有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仍需严格执行,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待继续完善,低效用地退出机制需要健全,存量用地盘活力度仍需加大。水资源供需矛盾仍然存在,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河道垃圾渣土倾倒和污水直排现象较为突出。国有森林资源权益保障有待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有待提升,部分林地存在被占用的问题,绿地资源全流程管护机制尚不完善,存在“能看不能用”、重保护轻利用的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和报告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管理职责并发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积极探索主要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价值评估、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土林水矿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实现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程动态监管。

 二、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加快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推进统一确权登记,依托市区联动数据平台,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金使用统筹机制,加强成本绩效管理,避免重复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各级管理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统筹力度,相互协调配合,有效监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自然资源执法力量,形成自然资源执法合力。

 三、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效益

 坚持开发利用和保护增值并重原则,推进自然资源精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防范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等相关风险。强化规划引领,深入落实“多规合一”,着力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提升国有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完善低效用地退出、存量用地盘活、闲置土地再利用、城市更新等工作机制。注重以人为本,实现环境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充分发挥绿地系统的生态、经济、休闲、娱乐价值。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监管,提升用水效率与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实效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实施目标考核制度,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机结合,促进资源配置合理化和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绩效,挖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潜力,促使资产效益最大化。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有效衔接,提高国有资产监督实效。

 以上意见和建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