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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20091027,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区慈善协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军,副主任闫学锋、李国、于五一、孔德琴、杨文良及常委会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桂英、副区长刘希泉、区法院副院长夏俭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旭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乡人大主席或副主席。王力军、闫学锋、于五一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桂英代表区政府所作的《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注民生,促进就业,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吕洪汇报了对该项报告的调研意见。
二、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刘希泉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继续办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改善民生,推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议案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建顺汇报了对该项报告的调研意见。
三、听取了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于五一所作的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立就补选9名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作了说明。经区人大常委会确认,补选陶晶、高春利、赵年生、张永新、郑宇、李洋、宋志勇、张克斌、路军为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11名。
四、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一)决定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事项。免去徐家亮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香河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吴冰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命高春利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建外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年生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团结湖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永新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麦子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郑宇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香河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洋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机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家亮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大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决定区政府任职事项。任命吕明杰为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吴凤岐为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尹秀峰为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勇为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委员会主任。
(三)决定区人民法院人事任免事项。接受李新生辞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任命李瑞翔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李瑞翔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五、书面汇报了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前,委员们认真学习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的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