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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土地储备定向安置房建设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落实土地储备定向安置房建设工作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1年6月24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土地储备定向安置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统筹协调力度,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各安置房项目情况,相关委办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乡政府迅速落实部署任务,推进工程建设、手续审批、临时周转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力争周转群众尽快回迁
审议意见提出,要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兑现承诺,让周转的群众按时回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区政府按照“开工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入住”的思路,全力以赴推进安置房建设,取得了进展。目前9个土地储备安置房项目已累计开工526.4万平方米,其中,东坝金泰丽富、驹子房组团、崔各庄南皋组团、孙河康营组团等项目已竣工119.6万平方米(住宅91.3万平方米,配套及地下部分28.3万平方米),1.4万人实现回迁入住;其余安置房(住宅281.5万平方米,配套及地下部分125.3万平方米)正在加紧施工,力争年内竣工270万平米,实现4万人回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区农委作为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市国土局朝阳分局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安全、质量、功能、工期、成本“五统一”的要求,强化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确保政策、资金、手续、市政“四个对接”。目前东坝乡驹子房、七棵树、丽富嘉园3个居住组团项目及豆各庄乡回迁房项目委托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北京市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主体进行建设。其中驹子房组团一期A地块已入住,B、C地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七棵树组团正在进行4、5层主体施工,丽富嘉园一、二期竣工,已具备入住条件,三期正在进行小区内道路、绿化等小市政建设。金盏长店组团、崔各庄南皋组团、来广营来北家园、三间房回迁房项目及孙河康营组团5个项目分别以各乡作为建设主体进行建设。其中南皋组团和康营组团已实现部分回迁,其余项目在施部分楼座已基本实现主体结构封顶,正在进行外立面装修。
二是争取政策突破。结合我区功能定位和城市化进程较快的特点,积极争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快办理安置房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尽快启动安置房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早研究解决水、电、气、热等生活必需设施的对接工作,促成安置房建设规划、搬迁、审批、市政等问题的解决,确保安置房建成入住的同时配套设施同步到位,为群众提供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管理到位、环境优美的居住条件。
三是提前部署回迁安置工作。针对年内陆续交房入住的东坝金泰丽富一、二期以及孙河康营组团等项目,先期开展小区相关设施的调试、维修等准备工作,保障百姓入住以及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二、加强重点环节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按照“加大统筹协调,加快工程建设”的要求,区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建材采购、现场施工、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完善调度、督查和问责等相关制度,继续全力保证工程质量,保障资金高效使用和施工安全。
一是严把材料质量关。针对建筑材料采购、进场验收等关键环节,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质监局等部门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农民定向安置房项目重要建设工程材料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采购符合产品标准、设计文件与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对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和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监理单位见证取样的监管。
二是严把工程监督检查关。建立层层负责的工程质量责任制,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委安排专人对各安置房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监管和服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朝阳区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组职责,加强对建设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监管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是严把建设资金监管关。坚持建设资金由银行、乡政府、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建设单位四方共同监管,责成区土地储备资金监管小组做好对安置房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定期检查,对重要环节进行抽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研究解决,不折不扣地执??专用、规范使用。
三、妥善解决延期周转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受规划调整、手续审批、拆迁腾退、市政设施等因素的影响,我区有8个土地储备安置房项目开工时间晚于原定计划,涉及豆各庄、东坝、金盏、孙河、崔各庄、来广营6个乡,造成建设竣工期限延后、3.9万人无法按协议如期回迁,客观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如处置不当,可能形成区域性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随着近两年物价水平的快速上涨,原有周转费标准明显低于当前房租水平,需要结合各地区、各项目情况,合理制定政策,及时追加周转费。对此,区政府进行了调研论证,及时全面排查延期周转安置房项目延期周转的原因、涉及人员规模、延期周转期限等情况,实时掌握建设进度安排,落实补贴资金来源,力求妥善解决延期周转问题,切实维护和谐稳定。
一是制定延期周转政策。综合考虑近年来各类建设项目周转费标准、筹集周转费的现实压力、新标准对周边相邻地区的影响等各种因素,立足全区整体谋划,突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制定了延期周转补贴方案及时拨付和发放周转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避免不同时期、不同项目、不同地区之间形成攀比矛盾。
二是落实属地责任。由属地党委和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建设工作及维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本地区延期周转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广泛征集意见,落实已确定需延期周转项目的延期周转费,确保按照既定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提前制定预案,提前向临时周转群众做出说明,稳定群众情绪,争取群众认可,妥善化解矛盾,有效防范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及群众参观安置房建设现场,介绍建设施工进展情况,让群众放心。做好周转期间群众的组织和各方面的服务工作,深入实际了解民情,积极主动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疏通诉求渠道,争取群众理解。
四是深化政策研究。从长远发展、整体角度认真研究腾退安置工作,对未来实施的拆迁腾退、回迁安置进行全盘谋划,总结既有经验和规律,完善政策思路,加强政策储备,避免出现新的矛盾隐患。
安置房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区政府将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把这项工作放在解决民生问题的突出位置,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尽最大努力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尽快让群众住上放心房,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先行区建设。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