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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2年8月23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曹志刚、亓纪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京昆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贾丽英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普 翔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巴晶焱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冯 慧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周维琦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刘 黎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武 楠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梁志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富博、陈轶、周昌昊、张济坤、杨兵、程屹、阮健、周维、苏志甫、李自柱、陈慧、赵世奎、白小莉、于爽、招霞、乔红星、
蔡峰、袁冲、于洋、马建涛、田小村等21人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