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刊物>>常委会会刊>>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意见

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意见

――2013年4月17日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侯湘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为做好本次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准备工作,今年2月至4月间,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一是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网站面向所有区人大代表征集对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组织委员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有团区委、区教委、区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听取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三是组织委员对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征求了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研讨,提出了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依法惩治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同时,全面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了未成年人案件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亲情会见制度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建立了全市首个“未成年人教育谈话室”,不断拓展办案与帮教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工作力度;通过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形成合力,努力延伸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职能;注重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受害人的平等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委员们也指出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对今后的工作,委员们建议:

 一、严格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的全过程。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规定,依法惩治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也要落实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是否有利于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为标准,慎重决定是否批捕、起诉、如何提量刑建议、是否开展诉讼监督,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要充分体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强化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注重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效果。要在继续做好阳光青春法制热线、朝阳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模拟法庭进校园、“未成年人家长法宣课堂”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探索其他有效措施,强化对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要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等工作,深挖和严厉打击成年人引诱、胁迫、组织未成年人犯罪、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方法等犯罪行为,努力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个体四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网络的构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采取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党委、政府或有关方面提出预防犯罪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推进各项工作常态化。一方面,对于已经建立的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和法律援助、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落实力度,不断完善制度内容;另一方面,要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和制度规定,结合朝阳实际,?主动调研,研究对策,努力推进未成年人帮教中心建设,实现京内、京外涉罪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

 四、加强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好未成年人案件。区检察院要在独立设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组建起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和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案件的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严格办案纪律,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好未成年人案件;要加强敬业爱岗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干部的使命感和光荣感;要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有业务的培训,为干部学习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提供便利,确保全体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干部都能够熟练掌握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技能和思想教育的方法,为依法公正办理好未成年人案件奠定基础。

 委员们同意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