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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委员会高春利主任就职报告
 
 
朝阳区文化委员会主任 高春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5年8月27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命我为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委员会主任。这一任命凝聚着全区人民的希望和重托,体现了领导对我的信任和肯定,也是对我莫大的鞭策和鼓励。在此,我表示衷心地感谢。
近年来,在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朝阳区坚持“文化引领”发展思路的指导下,经过创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考验,朝阳区的文化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提升,文化建设在促进朝阳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是朝阳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谋划“十三五”发展的重要一年,朝阳区也正处在“瘦身健体”,提升区域核心功能和竞争力的发展转型关键期,文化建设与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这样一个新的起点和新的平台,我将带领文化委全体党员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区的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朝阳区建设首个国家级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等机遇,着眼大局,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务求实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文化工作任务,为推动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朝阳区“文化强区”战略做出积极努力,为朝阳区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我的就职报告如下:
一、本职责任
文化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文化工作的协调、规划、组织、管理;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负责全区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引导与指导;负责对全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出版印刷市场、广播音像市场、地上地下文物保护及文物(旧货)市场等进行审批、管理与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对区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区属影剧院的领导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文化产业的协调、促进以及完成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任期工作目标
我在这一届任期内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依法行政为准则,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监管;以文化惠民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建设;以文博事业为载体,大力传承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加快构建具有朝阳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文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服务、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为朝阳大局服务、为朝阳人民的文化需求服务。
具体工作目标是:
——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效能,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社会化、数字化,不断完善文化产品供给体系,初步建立起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富有活力,具有朝阳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博物馆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入挖掘和传承传统文化。继续扶持基层文化队伍的发展,加强对文化工作者的培育,提升文化队伍和文化工作者的综合素质。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置率和达标率达到100%。文化设施利用率达到70%以上。建设和改造一批高水平的文化广场,实现每个街乡有一个高水平的文化广场。
——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促进和培育文化消费,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引导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切实保障文化安全。
——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模式,完善文化居委会制度,最大限度激活和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实现文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加强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再造。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挖掘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朝阳区博物馆,并达到优秀标准。建立朝阳区农村民俗博物馆,鼓励和扶持一批典型的乡村(社区)建立村史博物馆,鼓励扶持民办博物馆、艺术馆发展,保护好传统民俗文化,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古都文化与首都文化的有机融合,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代文化相融相通。初步构建起具有朝阳特色的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体系。
——持续推进文化交流与传播,进一步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官方交流与民间交流相结合的原则,创新文化交流的形式和内容,着力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和活动,不断提升朝阳区国家文化交流中心的功能。
三、实现任期工作目标的措施
为了实现我任期内的各项工作目标,我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设计与实践探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发展新活力
1.加强制度设计与政策保障。根据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北京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北京市《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围绕“文化强区”战略,从区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十三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十三五”文化人才发展规划,出台《朝阳区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见>的实施意见》,推出公共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完善《朝阳区鼓励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为区域民办博物馆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推动民办博物馆走向规范运行。
2.积极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开展文化类社会组织状况调研,全面了解区域内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面临问题及政策需求,研究扶持政策,推动区域文化类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和繁荣发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鼓励文化类社会组织向社会提供更高层次的文化服务。
3.加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推动区文化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组建理事会,完善决策和监督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深化内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提升服务效能。按照中央、北京市关于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工作要求,推动文化委系统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深化文化居委会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垡头地区文化居委会试点工作,总结成功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在条件成熟的其他地区推广文化居委会基层文化自治组织运行模式,为保障公众积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实现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搭建平台。
5.积极推进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落实“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重大改革任务,突出整合资源、统筹功能、提高效率的原则,稳步推进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探索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运营等文化中心运营机制,打造文化中心品牌工程,结合区域特点突出特色建设,提高文化中心服务效能,更好地满足城乡广大群众公共文化需求。
(二)突出文化惠民,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保基础,促均衡,完善设施网络。深化“3+1”四级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各级设施提升水平、布局均衡。完善区图书馆新馆各项功能,扩大对外开放;改善区图书馆老馆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加快实施地区级文化中心建设,推动香河园文化中心建设进程,推进常营文化中心立项工作。加大对团结湖、三间房、十八里店等地区新建街乡文化中心的指导,着力完善社区、村文化活动室功能,巩固基层文化阵地,解决好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2.广覆盖,出特色,推进供给多元化。以“百姓齐参与,欢乐在朝阳”为主题,以公益性单位为支撑,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团队积极支持,围绕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五一”、“十一”等节庆日及“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文化主题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举办“朝阳区原创文化节”、“千场讲座下基层”、“百年文化馆”等公益活动。策划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宣传展示活动,继续扩大“社区一家亲”、“新民学校”、“书香朝阳·全民阅读”、“北京民俗文化节”、“朝流音乐节”、“万人交谊舞展演”、“打工春晚”等活动的品牌效应,深入开展“星火工程”、“百姓周末大舞台”等公益性惠民演出。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各类人群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活跃百姓文化生活。
3.建体系,重长效,促进管理制度化。全面实施“2+5”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体系,完善《朝阳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对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北京民俗博物馆及各街乡进行公共文化服务测评,全面摸清全区示范区后续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建立工作信息定期上报制度,街乡综合性文化中心定期巡检制度,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常态化、长效化。
4.强科技、促便捷,推动服务手段现代化。启动电子阅览室全覆盖工程,充分利用文化部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首都图书馆和区图书馆数字资源,整合数字文化社区等现有设施,建设覆盖社区、村的公共电子阅览室。规范、推进24小时自助图书馆运维和建设,完善对自助图书馆点位的动态管理,建设无线热点,打造电子文献下载平台。推进朝阳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建设,在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平台、供需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反馈机制,对应百姓需求,不断丰富数字文化资源,为百姓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
(三)实施保护工程,加强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价值
1.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加强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东岳庙山门修复工程的可行性方案,加快西路开发利用。加快推进高碑店乡普门寺、上辛堡文昌宫、上辛堡观音寺、流散石刻集中保护、王四营延寿寺等5个文物修缮项目和九天普化宫、乐家花园、单店真武庙、八里庄清真寺、西会清真寺等5个防雷工程。创新保护和利用模式,鼓励和支持非盈利文化组织参与文物修缮、保护和利用,全力推动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对条件成熟的文物保护项目提升保护级别,提高保护标准。加大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
2.拓宽渠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加强对传统工艺美术、民间手工艺等传统技艺的传承,推动民族戏曲艺术发展,丰富民间民俗文化活动载体。实施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扶持计划,开展第二批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组织申报第四批北京市级及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力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围绕传统节日和文化遗产日举办非遗项目展览、展示。推进非遗社会化传承工作,加强非遗传承基地建设,积极开展非遗教学传承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市场化探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
3.加强平台建设,大力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博物馆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博物馆发展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深化朝阳区博物馆联盟建设,广泛开展业务交流与专业培训,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鼓励社会多元参与,共同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
4.夯实基础,加强文物保护安全建设。积极完善发展保障措施,拟定朝阳区文物巡查办法、文物修缮管理流程等规章制度,促进文物保护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利用科技手段,建立文物安全工作台帐,实现文物安全的动态监察与管理。加强对街乡文物工作的联动,实现专人对口负责指导街乡文物工作,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全区文物工作水平。
(四)强化阵地意识,加强依法行政,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1.学习贯彻落实文化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广泛开展文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审批、执法等行政行为。开展案卷评查、绩效考评,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广泛监督。
2.放管结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接国务院取消、下放及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文化部、市文化局相关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放管结合,加强过程管理与事后监督,激发市场发展活力。服务企业需求,试行网上审批,不断提升审批效率。在实行营业性演出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推进表演团体、电影放映等许可项目网上审批工作。
3.强化阵地意识,确保文化市场安全有序发展。整合管理资源,强化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巩固部门联合、街乡联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扩大监管视野,延伸管理触角,构建完善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完善街乡“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发挥监督员作用,实现文化市场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死角、隐患。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朝阳区文化市场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率。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重点出击,做好“两节”、“两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重要节点文化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推进“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安全无事故,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4.培育文化市场,促进产业事业协调发展。以文化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的复函》要求为指导,配合文创办加快研究制定《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在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人才培养、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打牢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发展基础,建设文化产业改革探索区、文化经济政策先行区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全国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探索路径、做出示范。培育文化市场,促进文化消费,鼓励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北京民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结合市文化局开展的“惠民文化消费季”活动,培育朝阳文化消费品牌;引导文化传媒、广播影视、演艺、会展、旅游等领域向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满足社会多元化、高层次的文化需求。加强与社会机构合作,广泛开展面向大众的艺术教育普及活动,提升百姓文化艺术修养,引导百姓形成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
(五)促进资源整合,拓展广度深度,构建政府主导下的文化交流体系
1.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建设。发挥朝阳作为国际交往的重要窗口优势,增强文化的双向交流和沟通协作。吸引各类社会资源投入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种方式运作的对外文化工作机制。依托区域驻华使馆、国际传媒机构、国际组织和国际商会、跨国公司总部等国际机构,以及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等媒体和高校资源,加强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不断创新渠道和载体,促进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鼓励高水平的学术团体、艺术机构、文化企业在对外文化交流中发挥重要作用。
2.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内容设计。办好“国际风情节”、“国际旅游文化节”、“朝流音乐节”等大型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奥林匹克公园、798艺术园区、三里屯酒吧街、秀水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朝阳公园等文化市场和特色园区的国际影响力。加大民间艺术、工艺美术、文化旅游等文化产品推介力度,高水平完成好兵马俑灯笼赴澳大利亚悉尼、芬兰赫尔辛基和爱沙尼亚塔林展览,女子大鼓队赴捷克演出,话剧《中国梦》赴罗马尼亚、捷克巡演,“京味文化台湾之旅”等文化交流活动,加强思想领域对话,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3.开展跨省市文化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朝阳区文化志愿者支边文化交流活动,为贵阳市、拉萨市捐赠“爱心邮包”、送展览、送讲座,推动东西部文化互助交流。建立健全京津冀六城区文化协同发展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文化资源相互流动,实现共享。学习上海、浙江、深圳等省市公共文化建设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朝阳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六)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文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稳步推进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优化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完善区级公益性文化机构编制使用,配齐配好街乡文化中心专职人员,做到专编专岗专用。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分级分类举办街乡主管领导研修班、文化站长培训班及文化干部上岗培训班,全面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业务素质。
2.大力扶持群众文化队伍发展。不断提升品牌文化团队的影响力,大力扶持普及型文化团队,推动群众文化队伍扩大数量、提高质量。积极培育乡土文化人才,深入推进文化大院、农村文化能人工作室认定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中的文化能人和文化热心人的作用。扶持倡导民间文化活动组织,鼓励群众自办文化。
3.广泛吸引社会文化人才参与文化建设。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完善文化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开展好“肩并肩农民工志愿工程”、“春雨工程”、“大地情深”等品牌文化志愿服务,进一步创新文化志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活动载体,组织朝阳区书友、博物馆义务讲解员、艺术家志愿服务团下基层活动,鼓励专业团体、知名人士参与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积极开展社会文化人力资源调查,摸清底数,找准着力点,加大人才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文化人才数据库,提高人才配置市场化水平,聚集驻区文艺院团和文化名人优势力量,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名人在朝阳文化科学发展中的“智库”作用。
4.加强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立足岗位,组织系统内新进人员、中年干部及基层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工作能力;通过参观、现场观摩、讲座等形式,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开展现代公共文化知识及传统文化知识培训,陶冶情操,不断提升综合素养。关爱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开展读书分享活动和“珍惜生命,关爱健康”系列健康知识讲座。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科学的育才培养机制、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和良好的管才激励机制,激发干部队伍创新发展的活力。
四、今后努力方向
初任文化委员会主任,面对新的工作任务、工作挑战,我有信心有决心尽快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全面推进完成任期内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我履职的过程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第一,讲政治,守规矩。在思想上与坚决与中央、市、区保持一致,严守党纪国法及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以党章标准检验自己的言行。带领干部队伍,统一思想,畅通政令,上下一心,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任务要求。
第二,讲团结,聚合力。坚持不断的提高执政能力。在抓班子、带队伍、谋发展的过程中,以团结为基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认真执行“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充分调动每一位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增强班子合力,营造民主团结的工作氛围。
第三,讲担当,严队伍。紧密结合朝阳区新一轮调整转型的机遇,对接当前多元的文化需求,树立勇于担当的工作精神,发扬敢于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带好文化干部队伍,激发干部队伍创新发展的活力。
第四,讲实干,重基础。坚持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朝阳大局,服务百姓文化需求。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标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
第五,讲廉洁,做表率。坚持不懈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保持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认真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方面都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拒腐防变,在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一定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帮助下,团结带领文化委一班人,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时代背景,在服务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上率先作为,在首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中率先示范,在首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中率先行动,再创区域发展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