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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827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树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吴桂英区长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开展“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
“六五”普法以来,朝阳区按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六五”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列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北京市委提出把“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社会”作为北京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区政府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区、推进区域治理法治化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完善以“一个机制,四个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大组织保障力度。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双组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保障体系。修改完善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公开审判进社区(村)”等工作机制。继续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完善考核评估体系。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列为对街乡及各委办局处级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作用。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队伍支撑体系。建立了朝阳区“六五”普法讲师团等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对普法队伍的业务培训。五是加强阵地建设,完善普法网络体系。建立朝阳区法治文化活动基地,形成以法律图书馆和普法广场为中心,以街乡为基点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落实“六个一”建设,实现“九有”目标。全国普法办对我区在健全社会普法机制方面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民生问题的解决,坚持“五个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与推进平安朝阳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一是坚持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开展宪法讲座、宪法巡回展、宪法入户等形式,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提高全体市民的宪法意识。二是立足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开展“维稳定 促和谐”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服务和保障十八大、APEC会议等重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与服务民生相结合。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惠民行动”、“法律服务村居行”等活动,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社区(村)开展法律宣传与服务,达到全区社区(村)律师法律服务、法律宣讲全覆盖。二是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开展了专项维权季宣传服务活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公证管理和宣传工作,累计为农村地区办理农转非劳动力自谋职业协议公证6万余件,有效预防了纠纷。《法制日报》盛赞朝阳区“贴心法律服务让普法更接地气”。
3.与城市建设管理、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相结合。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建设、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及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了“服务朝阳科学发展”、“营造优美环境 建设美丽北京”等主题宣传活动。全区组织法律服务团、法治宣讲团等加大对打击违法建设、维护道路交通、保障食品安全、强化市容环境整治、预防大气污染、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4.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结合朝阳区文明城区创建、复检工作,相继开展了“践行北京精神,做讲法治守纪律的北京人”和“做讲法治守秩序的好市民”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守法倡导”、“法律大讲堂”、“百姓说法”等活动,把法治宣传与公民道德建设、践行北京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结合,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养。
5.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推进了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强公正司法,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权、审判权,深化推进司法公开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强化了法律的权威性、弘扬了法治精神。目前,全区共有69个村先后被评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其中国家级6个,市级29个;13个社区被评为“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重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中心的必修课程。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继续实施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法律专题培训工程。“六五”普法期间,共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和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31期,1328名处级和处级后备干部参加法律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实行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领导信访接待、参与全区重大涉法事件的处理、专家委员会参与决策咨询等。五年来,顾问团律师共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就21项重大涉法事件提供了60余次法律论证和建议,参加区领导信访接待236次,参与接待来访群众2974批次近3万人。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列入朝阳区干部履职素质提升教育的重点内容。依托区委党校,成立了全市首家区县级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健全了包括学习制度、法治教育、培训体系、实践探索在内的法治培训体系,加强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六五”普法期间,仅区人保局、区法制办就举办各类法治教育培训班148期,受教育人数近2万人次。我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项目荣获了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2.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重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的“四落实”。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每月一法”、“青春船长 法治启航”等活动,通过举办法治文艺大赛、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治知识竞赛等方式,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建立“星光自护学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等10余个教育基地,定期开展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实践活动。全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全区在校学生犯罪率为1.66‰,远远低于市教委3‰的控制指标。
3.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继续实施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和区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重点结合法律风险防范和专业法、部门法的学习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利用“安全生产月”、“知识产权保护月”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律师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进楼宇”活动。五年来,通过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共培训各类人员1.6万人次,实现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率的100%。
4.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着重提高全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社区、村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每年在全区的每个社区、村都至少开展一次法律大讲堂。5年来,全区共举办不同主题的“大讲堂”3308场次。继续开展“基层法庭公开审判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五年来,共举办公开庭160多次,覆盖43个街乡,直接受教育人数达10万人。结合基层换届选举,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的培训。形成朝外“普法橙房子”、建外“午间法律服务一小时”等工作品牌。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重培养各类对象尤其是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习惯。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贯穿于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之中。依托朝阳社区学院,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全区开展“春风送暖 与法同行”教育活动,建立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以“四地一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六五”期间,全区成建制用工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时间达到516学时,受教育人数达到70万人次。
(四)广泛调研,积极探索,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以文化为载体促进普法,以普法为路径繁荣文化”的理念。一是搭建阵地平台。建立朝阳区法治文化活动基地,指导街乡结合地域文化特点,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目前,垡头、来广营等20多个街乡和单位建立了法治文化活动基地。朝阳区法律资料服务中心被评为“北京市十佳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朝阳区法治文化活动基地等被评为“北京市首批法治文化基地建设示范点”。二是搭建媒体传播平台。在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宣传合作的基础上,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开通“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区形成立体化、广覆盖的媒体宣传传播平台。朝阳有线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被评为“北京市十佳媒体法治宣传栏目”。三是搭建创作平台。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法治文艺创作人才库,研究、开发、创作出更多法治文艺作品。我区报送的多部作品在全国、北京市获奖。四是搭建活动平台,建立各种形式的群众法治文艺小分队,开办法律小剧场,利用各重要节点,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电影放映月、法治书画展等法治文化活动。
二、“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经过全区上下一致的努力,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突出表现在四个“进一步提升”。
(一)宪法法律及相关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全区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能够自觉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在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时,越来越多地重视按照法律程序充分论证,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如许多街乡都建立健全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规定》等。“六五”普法期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59件,纠错率为4.5%,比“五五”普法期间大幅下降。
(二)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保持平稳,社会法治化水平、地区宜居指数和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区级综治考核,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治安防控、社会面秩序整治、安全隐患整治、重点人群管控、矛盾纠纷化解、治理“城市病”等专项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全区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升。“六五”普法以来,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18万多件,调解成功率96.2%;共防止矛盾激化516件,涉及2万余人;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39件。全区可防性刑事案件下降7.1%,平安社区(村)、平安单位比例分别达到93%和96%。我区荣获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加强,促进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升。全区上下始终坚持法治导向,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强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都设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强化过程监督,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能力,大大优化了朝阳的发展环境,一批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看好并纷纷落户朝阳。2014年底,全区跨国公司总部已达107家。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37.3亿元,同比增长7.6%;完成区级财政收入416.4亿元,同比增长9.6%。
(四)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城市文化文明发展的法治内涵进一步提升。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在加强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道德文明素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为打造和谐宜居朝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和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六五”普法期间,我区荣获全国文明城区称号并顺利通过复检、被评为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国首个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区。
三、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我区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但是在普法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不足和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深,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二是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和部门工作开展不力,浮于表面,不够深入扎实。三是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一些地区和部门普法教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需求不相适应,效果不明显。四是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如流动人口的普法效果还不是很好,仍然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难点。五是少数地区和部门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和保障措施还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等。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全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推动作用,以“六五”普法验收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继续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落实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普法效果。
(三)找准普法定位,服务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朝阳区在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中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抓住重要节点,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对象,增强普法针对性。健全和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
(五)坚持普治并举,加强法治创建。适时启动“法治朝阳”的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建设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北京精神”为引领,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传播、创作、活动“四个平台”建设,突出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使命光荣,任重而道远。朝阳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朝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