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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庄户乡补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黑庄户乡补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5827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于志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黑庄户乡补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黑庄户乡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47名,路军代表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关于“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和《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关于“补选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在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设立补选机构,主持补选工作”的规定,提请本次常委会决定,批准黑庄户乡补选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一、关于补选的方式
根据选举法相关规定,结合黑庄户乡人大工作实际,经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后,采取乡党委提名候选人、等额选举的方式,在出缺代表名额的选区,由所在乡设立补选机构,依法组织补选工作。
二、关于补选乡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根据黑庄户乡党委提名,建议补选的代表候选人为黑庄户乡代乡长王春增。
三、时间安排
补选工作自8月下旬开始,10月中旬完成。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