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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625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20096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比,该法在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监管模式等方面都有了较显著的变化。《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强化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加强统筹领导,强化食品安全认识与责任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领导统筹力度。
(一)政府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共识,充分认识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法》是关系到老百姓日常生活和国计民生的一部重要法律,在我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中,食品安全占重要位置。从区委书记、区长到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级领导都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品安全作为主要议题,每季度在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研究和部署。二是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实地检查和调研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考核指标,纳入对各街乡的综合治理考核之中。
(二)高度重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精神。一是健全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夯实监管基础。200910月,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吴桂英担任主任,主管副区长阎军、张春秀担任副主任,工商、卫生、质监、农村、教育、商务、药品监督、公安、财政、监察等2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区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统筹、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检查、督促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商朝阳分局(以下简称“区食品办”),负责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以及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区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区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由工商朝阳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区卫生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二是区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每年的折子工??落实。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区、街乡、村(居委会)三级网络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三级网络的监管机制,强化街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活动,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通过集中培训和各职能部门自行培训,准确理解《食品安全法》,提高执法水平。2009710128,由区食品办负责,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全区43个街乡食品安全工作主管领导进行《食品安全法》脱产培训,聘请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刻分析和解读。201042023日,组织了全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会。此次培训以“加强属地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控能力、进一步完善朝阳区食品安全三级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为主题,内容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消费及餐饮服务环节的规范、食品安全防控以及种植养殖等知识。通过实际执法案例讲解等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督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增强及时反馈食品安全信息、准确提供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数据的意识,达到“上下联动,快速出击,综合治理”的目的。全区456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参加了培训和考试,全部人员考试合格;12名市区人大代表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二)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为契机,开展“食品安全月”、“食品安全进社区”、“食品安全进农村”等宣传咨询活动,采取了现场咨询、法规疑问解答、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充分发挥宣传栏的作用,发放宣传材料102500份,现场接待咨询超过5600人次,并通过媒体进行专题报道,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三、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一)行政处罚情况
200961至今,E: 16pt; COLOR: black">1920件,罚没款402.74万元。其中,区农委查处案件607个,罚款31.5万元;区质监局立案调查19件,罚没款2.23万元;工商朝阳分局办理食品类案件530件,罚没款216.79万元;区卫生局完成卫生行政处罚764件,罚没款152.22万元。共查扣假冒桶装水131桶,假酒13132瓶,假冒茶叶61袋,假冒食用油40桶,没收不合格产品157件。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部署,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坚持高效能监管,圆满完成了以国庆60周年食品安全保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备战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圆满完成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国庆期间,我区共监控参加国庆演练的武警部队的食品及原材料、肉、菜、蛋、水果等18吨,牛奶387箱,监控群众游行、彩车演练、彩排的食品餐包8万余份,盒饭3.5万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节日期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加强了对阅兵沿线、重要国家机关、外国驻华使馆和机构、大型交通枢纽、学校等周边地区的执法检查,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222人次、执法车辆2314车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主体2790户次;查处无证照经营食品251起、取缔无照游商341起;纠正违法行为122起;立案查处5起,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2周密部署,确保节假日和重要时期食品安全。部门联动,开展元旦、春节、两会、五一期间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18469人次,执法车辆8827车次,检查相关食品商场、超市、户次,餐饮企业22417户次,查处无照经营487户,查处无证餐饮单位396户,取缔黑窝点45个,没收各类非法食品2729公斤,没收各类工具 1259件。同时,加强对朝阳公园、东岳庙、欢乐谷等重点地区的监控力度,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3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夏季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控制时期,我区已连续3年开展了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20096月,由区食品办牵头,制定下发了夏季食品安全整治方案。此次整治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区以及旅游景点为主要区域,整治期间,农村地区共开展检查1137次,出动执法人员4269人次、车辆1121车次,取缔240个游商、45个黑窝点、76个无证照经营点,没收各类非法食品1404公斤,没收各类工具1259件。同时,针对农村地区存在无证经营问题这一情况,由区食品办组织协调,区卫生监督所牵头,在属地政府配合下,联合各方力量开展了60余次查处行动,共查处无证餐饮单位396户,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通过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升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1抓源头,全面提升食品产业发展水平。以乳品、种子、农药、肥料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各类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拉网式检查464家次;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农业转基因产品标识监督检查,标识率均为100%。加强对农业生产基地的监督,从产品质量安全性、生产经营规范性、包装标识合法性、产品安全追溯性等方面,对全区16家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同时,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每年度都对辖区内的15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2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覆盖检查,对10类高风险产品(糕点、肉制品等)生产企业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乳制品、含乳制品生产企业每月进行1次监督检查。20096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98人次。
2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专NT-SIZE: 16pt">。一是酒类市场整治。春节期间,我区联合茅台、五粮液等12家酒厂打假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周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共检查酒类食品经营者73家,查扣各类假冒白酒与洋酒2644瓶。其中,在一次夜查中截获一车正要发往外省市的假酒,查获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白酒,共计173箱(1476瓶),价值数百万元。二是开展问题乳粉彻查。为贯彻2010130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视频会议精神,我区于20102110日对全区乳制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领域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共出动1673 人次,检查奶牛饲养单位16家,乳制品生产企业2家,使用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 46 家,商场 82 家,超市702 家,市场349家,食品店1767家,餐饮单位778 家,未发现问题奶粉和存疑奶粉,以及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要求查扣的涉及外省市6家企业生产的奶粉。区农委、区卫生局、工商朝阳分局共抽检样品 45 个,全部合格。
3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消费环节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做好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自身管理责任。近一年来,共完成食品卫生日常监督7391户次,开展食品专项整治8次,出动监督员10957人次,车辆2974车次,检查从业单位17798户次。通过监督检查,提高了从业单位的卫生意识和管理水平,大幅度减少了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食品抽样检测情况
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检测抽检,确保辖区食品安全秩序稳定。自200961至今,共抽检食品样品35517例,不合格243例,合格率99.32%。其中初级农产品领域抽检30383例,不合格85例,合格率99.7%;生产领域抽检255例,不合格25例,合格率90.2%;流通领域抽检4528例,不合格112例,合格率97.53%;消费领域抽检351例,不合格21例,合格率94.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执行过程中,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区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对食品安全进行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应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宣传活动,深入报道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取得的实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进一步提升消费信心。
二是协调运转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食品安全监管虽已纳入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协调机制,但食品安全工作的执法职能分散在工商、质监、卫生、农委等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权责不分明,执法、监管脱节等现象。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年来,通过宣传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仍不够重视。同时,由于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即使通过定期培训,仍不能达到对《食品安全法》百分之百的知晓。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监督力度,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首先,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法》培训宣传工作。按照每年至少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培训1次,对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次的要求,详细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效果。印制食品安全宣传书刊、手册、宣传画,发放到社区、工地、学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其次,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各职能部门执法检查力度,提升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三级监控网络控制能力。农村地区是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流动人口多、流量大,制假贩假大多隐藏在城乡结合部。近年来,通过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的建设,违法现象呈逐步减少。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街乡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大检查力度,提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同时,针对近期农村地区拆迁腾退工地较多,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要求食品安全监督员加强巡查,及时反馈信息,为各职能部门提供准确的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数据,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是继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2010年夏季食品安全整治方案,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等外来人口聚集地区以及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建筑工地食堂、打工子弟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学校幼儿园周边食杂店、中小餐饮业为重点行业,以桶装水、自备井、鲜肉、熟肉制品、乳制品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的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降低扁豆中毒等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率,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四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朝阳区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属地负责、运行高效”工作机制的优势,深入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保健食品、无证(照)游商的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积极开展执法联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各部门监管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降低、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和危害,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我区食品安全。
五是加大对送餐企业和餐具消毒企业的监管力度。针对送餐企业和餐具消毒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区食品安全、卫生、质监部门将通过充分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加大监管力度,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区政府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推进“新四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