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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会议纪要
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2010年4月22日,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朝阳宾馆北六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军,副主任闫学锋、李国、于五一、孔德琴、杨文良及常委会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王力军、闫学锋、于五一、孔德琴分别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一、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张春秀所作的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克成汇报了对该项工作的调研意见。
二、听取并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立所作的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侯湘君汇报了对该项工作的调研意见。
三、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一)决定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免去汪洋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张永新为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二)决定区法院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夏俭军、刘双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姜春玲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王继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侯军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汪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骞一欣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李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孙京、杨彦军、李晓兵、郑淑会、范秀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汪冬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庭庭长;夏劲松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三)决定区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张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职务;温军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刘雪虹、宋春、孙可宏、晋合军同志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力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人员:王力军 闫学锋 李 国 于五一 孔德琴
杨文良 于良佐 于 敏 王姮隽 吕 洪
朱春霞 刘丽平 闫金山 孙 立 李金山
李春霞 李 琪 何兴图 何志强 辛荣军
张玉昆 张克成 张建顺 昌延力 侯湘君
费 珉 绛 云 聂启明 奚传斌 崔源声
滑明达 蔡 勉
缺席人员:连玉明 张延平 高吉喜
本次会议列席情况:
“一府两院”领导:
张春秀 李瑞翔 王 立
乡人大主席或副主席:
李连华 皮永杰 张春玲 陈明智 杨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