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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报告--曹志刚
就职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曹志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2年8月23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命我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这一任命,凝聚着区委的信任、人大的重托,以及全院干警的期望,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将倍加珍惜这一神圣的职责,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努力学习和工作,管好业务,带好队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下面将本人的工作职责、任期内工作目标及措施汇报如下:
一、对副院长职责的认识
被任命为副院长之后,按照我院党组决议,我主要负责立案工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文书校核工作,分管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局、裁判文书校核工作办公室。从执行局局长到法院的副院长,我深知,只有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才能充分履行好职责,才能在法院发展、区域和谐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个月来,我也充分认识到,副院长是院长的助手,在涉及全院性工作中,要经常与院长商量有关工作、交流意见,支持院长的工作,主动为院长当好参谋,发挥助手的作用;在分管的具体工作中,要坚决执行党组决策,并对分管部门进行管理和指导,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长请示、汇报,确保全院“一盘棋”。
基于以上认识,在尽快适应岗位的同时,我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一是带队伍。主要从干警的综合素质、工作作风、凝聚力等方面开展工作,注重中层领导班子建设以及青年干警的培养。二是抓审判。围绕公正与效率的时代主题,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保障人民群众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为区域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三是接受监督。落实司法公开,加强与人大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对分管工作的认识
(一)立案工作
立案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刑事、民事(商事、知产)、行政三大诉讼程序。特别是从民事诉讼上讲,立案是诉讼进行的第一道“工序”,也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起点。我院立案庭的工作职能,负责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分发案件及诉前调解工作。(1)审查立案。依据刑、民、行三大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最高法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负责审查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请执行等各类案件。(2)分发案件。依照我院党组对各审判业务庭室确定的职责,将立案受理的各类案件移交相应的庭室承办。(3)诉前调解。立案前,对当事人发生的纠纷先行调解,力争促成当事人双方诉前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立案庭工作需要把握的两个重点是:第一,窗口接待。立案来访接待,应注意接待态度和接待技巧,提高服务质效,优化窗口形象。第二,把好诉讼案件的入口。要妥善处理各审判业务庭室的案件承受力与当事人迫切希望法院立案受理纠纷的关系,也就是审判质效与受理案件数量的关系,改变老百姓对法院“立案难”的看法。
(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本院依法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实体经济增长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背景下,各国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已经成为各国激励创新、吸引投资和鼓励贸易的重要竞争手段。北京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宏伟目标,这对北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朝阳区已有文化创意注册企业近4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2011年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企业实现收入超过1700亿元。因此,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必须要服从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要求,为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执行工作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量,采取措施强制使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完成其义务的司法行为。我院执行局下设执行第一、二、三庭。其中,执行第一、二庭负责法院做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以及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执行第三庭负责执行异议的审查、听证、裁决,被执行主体的追加、变更,负责执行程序中的评估、拍卖工作以及对执行实施中的监督和信访管理工作。
在执行工作中,需要努力破解全国法院执行部门共同面对的“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执行难题。特别是在当前新的发展形势下,要坚持“生道执行”,努力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坚持“谦抑执行”,尽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原情执行”,充分保障民生;坚持“和谐执行”,最大可能实现案结事了;坚持“经济执行”,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成本;坚持“高效执行”,最快速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文书校核工作
2009年4月,经区编制机构委员会批准,我院成立了裁判文书校核工作办??判业务庭的裁判文书校核工作。当前,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裁判文书中的任何差错疏漏和不严谨,都会对法院的审判权威性和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市高院池强院长曾指出,“裁判文书是法院审判活动结果的最终载体,一份裁判文书不仅因其所具有的法律效力而受到当事人的重视,而其文字表达使用上的规范性、严谨性也会影响到案件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可程度,必须把裁判文书质量作为案件审判质量的重要内容。”
    因此,要注重发挥校核工作在法院审判质量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法律文书的检查验收,对法院裁判文书质量瑕疵进行查漏补缺,对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的质量起到检查、制约和纠错的作用
三、工作目标及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社会对司法的高度关切,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责任更加重大,执法的标准更加严格,司法能力的提高更加迫切。2011年,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的光荣称号,这对我院今后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作为一名副院长,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是我追求的工作目标;将主管部门的工作水平推向新的高度,是我必须履行的岗位职责。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抓好队伍建设,加强素质教育,提升履职能力
要重点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和关心干警四个方面的工作。通过抓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带动部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通过抓道德教育,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通过抓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通过抓关心爱护干警工作,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队伍的战斗力。
第一,突出重点,抓中层领导班子建设。要围绕责任心、表率作用、管理能力、大局意识和危机意识等来抓中层队伍建设。特别是责任心和管理能力方面,我认为,解决中层干部队伍中的问题,需要脚踏实地解决问题的精神,需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因此,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中层干部要松绑放权,支持他们开拓性、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慢作为、弱作为”现象的中层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要加大管理和指导力度,特别是在执行力、创新力和约束力上下功夫,确保主管部门的工作与全院整体工作同步发展。
第二,注重细节,抓职业道德教育。行为是人的思想的外在表现形式。要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项实实在在的基础性工作来对待,以抓工作小节为切入点,注重行为规范的养成,督促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形成良好工作习惯,如办案规范、接待态度、着装仪表、会议纪律等等,帮助干警思想进步和道德素养提升。
第三,结合实际,抓业务培训。倡导各部门根据本庭室的实际情况,不等不靠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岗位培训。利用中层干部会、庭务会、案件研究会等不同场合,抓住机会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
第四,营造氛围,抓关心干警工作。以在事业上、精神上关心为主线,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使干警们在辛勤工作的同时,享受到集体的关爱与快乐。
(二)抓好审判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
要通过抓审判管理,促公正廉洁执法,促案件质效提升;通过抓制度建设,堵塞工作漏洞,提高司法水平。
在立案工作中,一要树立良好形象,培养良好的立案窗口接待作风。二要提高服务质效,避免当事人立案跑第三趟。三要树立大局意识,延伸立案职能,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处理好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快速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矛盾,向社区、行业协会和行政机关等多方借力,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纠纷防范及解决机制,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化解于萌芽状态。
    在知识产权审判中,一要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知识产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护,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二要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特别是在裁判文书制作上,要求在规范性、事实认定完整与客观性、说理针对性与充分性、适用法律准确性、处理结果的公正与可执行性上下足功夫;要处理好撰写裁判文书中“五个结合”问题,即争议焦点与查明事实相结合,查明事实与说理相结合,说理与法律适用相结合,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相结合,裁判结果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三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四要加大司法宣传,增强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朝阳区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区域发展。
在执行工作中,一要继续探索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高效集约的执行机制,努力提高执行管理工作水平。二要在执行案件中继续坚持“快谈话、快查控、快变现、快发还、快归档”的“五快”工作要求,尽快实现法律文书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要做好司法强拆工作,加强对执行干警强制执行风险意识及应对方法的教育,总结强制拆迁案件的执行规律,努力争取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北京市和我区的经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文书校核工作中,一要组织起草裁判文书校核管理规定,规范全院裁判文书校核工作,提高文书制作质量。二要建立裁判文书校核工作的常态监督机制,抽查已生效裁判文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移交法官案件质量自律委员会评议并追究责任,促进FONT-SIZE: 16pt">(三)抓好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司法公开,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望,也是法院适应社会形势要求,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为此,要坚决落实审判执行工作中重大程序性事项告知当事人制度。特别是在立案是否受理,案件审理中的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中止审理、延长审限,以及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开展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司法机关从事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定职责。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庭审活动以及参加强制执行活动,更好地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法院以及我本人工作上的关心与支持!党的“十八大”在即,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将从区域发展要求出发,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提高法院工作水平,开创我院审判工作新局面。我有决心、有信心,在区委和我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的支持下,与所分管部门一道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切实推动朝阳区又好又快发展,以实际行动回报全区人民和各级领导的信任与厚爱。
以上是我的就职报告,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