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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职决定
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免职决定
 
(2012年10月25日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树安北京市朝阳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永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 杰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朝阳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