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十四届栏目备份>>常委会会刊十四届备份>>朝阳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20101221日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列席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一、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二、区人民政府委办局负责人,区有关部门、群团组织负责人;
三、部分街工委书记、乡党委书记、乡人大主席;
四、北京市人大朝阳团部分代表。
各街、乡行政正职列席大会开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