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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4名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说明
 
 
关于补选4名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说明
 
――2009619日在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和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补选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在区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六里屯、豆各庄、劲松、双井等街道或地区办事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自57523日,先后经过补选工作准备、宣传及选民登记、推荐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了4名代表的补选工作。
这次补选代表的4个选区经过选民登记核实,共有选民17773人。
在选民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依据区人大常委会补选代表的决定,确定了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分别于52223日在4个选区的17个投票站及37个流动票箱,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参加投票的选民共16848人,占选民总数的94.8%,赞成谢莹、吴桂英、郑霞、于海波为朝阳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民全部超过原选区选民的半数。
200969,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补选的4名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符合《选举法》的规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