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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2017年4月6日上午,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望京昆泰酒店二层第7会议厅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朱春霞、常树奇、胡良森、牟燕东、叶青及常委会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马继业,区法院院长靳学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张玉鲲。陈宏志、朱春霞分别主持会议。会议进行了以下议题:
决定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郑晶作了《关于召开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情况的说明》。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分团及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和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出席:陈宏志 朱春霞 常树奇 胡良森 牟燕东
叶 青 丁清光 于志刚 马金东 王左敏
王 宁 王志华 王利如 王宝合 王春庆
王清友 韦 平 田树林 付小贺 兰万秋
邢平芳 吕 铮 任敬东 刘显威 刘 勇
孙 立 孙 琦 孙博洋 李革非 李 洋
陈 岚 陈春玖 郑 晶 郝云峰 侯湘君
徐福寿 殷 宁 高 峰 姬文革 黄 鹰
曹信红 韩 峰 褚 昱 樊碧发
缺席:张明森
列席:靳学军 张玉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