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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情况的报告

 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19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海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文献区长委托,我代表朝阳区政府向大家报告贯彻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情况。

 朝阳区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静态交通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交通管理工作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建设管理为手段、以完善机制为保障,静态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工作成效

(一)紧扣停车条例,改善静态交通

 一是停车资源底数顺利摸清。2018年我区机动车保有量为98.9万辆,全区车位总量在96.8万个,与机动车保有量基本相当,但是存在区域分布严重不合理问题,居住区停车位,特别是老旧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全区居住区内停车位数量54.3万个,居住区夜间停车需求71.9万辆,缺口24.6万个,缺口比例34.3%。

 二是停车位规划施划持续推进。我区委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朝阳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开展辖区现状停车位审批情况梳理、社会公共停车场规划用地在“控规”中的规划落实情况调查、停车特征分析、与属地街道(地区)办事处座谈等工作,更有针对性的编制了《朝阳区停车专项规划》,将有条件和有需求的停车场资源纳入到专项规划,争取从源头缓解停车难问题。2018年我区对备案道路停车位进行了再梳理,对备案道路按照相关法规,在避开路口、公交站、排水设施等的前提下,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对所有备案路段均重新施划热熔线车位,对接北京市测绘院逐一核实停车位,并进行道路工程图设计(含GIS)。

 三是停车管理工作全面铺开。针对前期路侧停车公司小而多的情况,我区经区委研究批准成立正处级区属国企-朝阳停车公司,全面接管朝阳区路侧停车管理工作。全区89条道路、8298个路侧备案停车位全部交由朝阳停车公司接管,并通过POS机方式实现路侧停车电子收费,截止目前我区累计实缴停车费1066.92万元,其中居民认证趸交606.46万元,临停460.46万元(截止9月5日),路侧停车管理规范化和信息化进一步提升。朝阳停车公司严格管理,路侧停车秩序得到了改善,在路侧停车收费过程中基本杜绝了议价、打折和现金收费。

 四是居民认证工作平稳进行。今年7月1日,我区顺利实现路侧停车电子收费改革工作,停车费由经营性收费向非税收入进行了转变。针对居民停车优惠工作和停车场周边居住停车认证问题,由属地居委会对办理居民优惠停车的相关证件进行初审后报属地办事处复审,属地办事处复审后加盖公章送区交通委,截止目前我区已经办理居民优惠2688个,本着路侧停车价格高于路外停车价格,路侧居民停车价格原则上定为360元每月。目前,该项工作我区正在平稳推进,各种舆情较为平稳。

 五是科技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我区在文学馆路、望京街和阜安西路率先实现了高点视频和矮桩视频电子收费系统的安装应用工作。在三里屯和望京地区(工体北路、新东路、东外大街、阜安西路、阜安东大街)518个车位安装道路高点视频设备。2019年我区在朝外和麦子店等地区安装1300个车位,目前已完成第一批高点视频电子收费设备建设工作。第二批建设工作正在进场施工。

 六是停车资源挖潜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我区利用居住区周边拆除违法建设腾退的空地、闲置土地和暂无开发计划的土地、改造绿化等方式在潘家园、六里屯、垡头、将台、金盏、十八里店等地区共增加居住区停车资源8202个,2019年上半年完成居住区停车位建设3334个。2018年启动18处立体停车项目建设,目前已累计完成10处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特别是中日友好医院立体车库建设,原来医院停车资源紧张,车辆排队现象严重,经常造成樱花东街拥堵,甚至波及影响到北三环的交通。通过实施立体停车设施建设,中日友好医院将原150个平面停车位的停车场改造成369个车位的立体停车场后,不仅缓解了医院停车难问题,还极大缓解了樱花东街的交通拥堵。去年以来我区利用地下人防改造增加停车场39处,新增车位9219个。为充分调动属地办事处积极性,将停车位建设和挖潜工作纳入到我区的缓堵计划工作中,将属地办事处新增停车位的建设工作和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到区级绩效考核中。

 七是交通安全示范社区(村)进一步增加。为规范小区内部和周边交通秩序,通过挖掘小区内部和周边停车资源、完善小区交通设施、优化小区内部道路、实施单停单行、拆除地锁、清理僵尸车等措施打造交通安全示范社区(村),截止目前,我区已经完成236个小区(村)达标创建工作。

 (二)增加各类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CBD西北区交通综合治理水平得到提升。我区以CBD西北区为试点,推进我区道路非现场执法工作。CBD西北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东起三环路西至东大桥路,南起光华路,北至朝阳北路,面积0.79平方公里,通过CBD西北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该区域实现了非现场执法全覆盖。强化了区域交通执法管理,对机动车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行人闯红灯和违法鸣笛行为进行有效整治。新建11个路口和4处路段电子警察、57处违法停车抓拍、3处非礼让行人抓拍、3处违法鸣笛抓拍、1处行人闯红灯抓拍,强化了区域交通执法管理,对机动车行驶违法行为、停车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整治。下一步,我区将总结项目经验,继续在我区开展道路非现场执法工作。

 二是停车秩序加以规范。目前我区已经组建306名交通协管员队伍,由属地办事处进行管理,经交管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在属地“一街一警”的带领下开展对违章停车执法工作。同时,2018年交管部门整合探头资源280个,纳入交管执法体系。2019年又整合400余处探头,极大提高了对违章停车行为的非现场处罚力度。朝阳交通支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共计现场处罚违法停车13241笔,停车执法857517笔,拖车8169辆。2019年以来共计现场处罚违法停车15647笔,同比,提升51.1%;停车执法654938笔,同比提升8.0%;拖车12810辆,同比提升109.6%,同时交通支队加强了民警手机端PDA鹰眼执法,目前月均执法量约1万笔,违法停车得到管控。城管部门2018年共拆除地桩地锁1329个,查处停车场类案件411起,罚款40.3万元;2019年至今,共拆除地桩地锁1251个,查处停车场类案件265起,罚款25.3万元。

 (三)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积极履行静态交通管理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由区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街乡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的朝阳区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落实“1+8+43”组织领导体系,即区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加8个专项工作组加43家街道和地区办事处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朝阳区各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每年区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朝阳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明确全区各部门和街乡的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有效推进全区落实交通综合治理“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同时促进了全区各部门的团结协作。

 二是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增加停车供给方面,区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朝阳区立体停车设施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流程及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和停车场“平改立”改建工作。道路停车管理方面,区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朝阳区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认定指导意见》,下发各部门和各街乡实施。该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区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位设置的条件、流程及规范,进一步明确区内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并以八里庄街道为试点开展工作。静态交通秩序整治方面,区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朝阳区静态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朝阳区严厉打击路侧停车黑收费工作方案》,建立了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属地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三及时”(即监管人员及时发现上报,职责部门及时向执法部门进行通报,执法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打击处理),及时打击道路停车违章收费行为。强化联合执法,减少私装地锁、乱停车占压消防通道、盲道乱停车现象。重点整治停车秩序乱点、堵点,规范静态停车秩序。

 三是强化监督,完善考核。将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街乡绩效考核占比为3分,区内利用交通信息平台分季度对全区各街乡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进行“月报告、季考核、勤调度”,充分调动街乡工作积极性,督促属地落实交通综合治理职责。

 (四)加强工作宣传,服务停车工作

 在北京市政府于2018年初颁布《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后,我区于5月23日举办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宣贯大会,全区相关委、办、局、支队、街道、乡等主要负责同志近200人参加。会议专门邀请了主持条例制定工作的市交通委孟桥副主任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进行宣讲。孟主任不光从停车条例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基本概念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还特别就与各部门职责相关的居住区停车自治、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认证、停车执法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通过此次宣贯大会,与会人员澄清了认识,凝聚了共识,提高了认知,为更好地落实停车条例达到了显著的宣传效果。同时会上向各单位下发了停车条例文件和“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宣传画,以便相关单位做好后续宣传工作。我区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模式进行停车条例的宣传工作,7月1日路侧停车改革之后,共计印制宣传彩页35万张,大力宣传停车改革工作,并制作了700张服务监督卡,更换255块收费指示牌,新增145块收费指示牌,让停车人清楚知晓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的方式和标准。

 二、落实停车条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法条执行较难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作为机动车停车方面的条例,规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停车管理基本制度,但需要有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或技术规范才能落地生根。目前停车条例中相关法规较为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困难,影响了条例的实施。比如停车费催缴目前无强制手段,严厉打击道路停车“黑收费”人员的处罚手段较少,路外停车价格高于路内停车价格,非纯电动车占用电动车位停放的处罚均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相关执法高压态势需进一步保持

 自今年8月16日全市护栏清理整顿工作开始以来,交通支队依托“专项执法工作单元”机制的实施,全面推进各类违法行为打击整治力度,各项停车执法数据均有较大幅度提升,执法效果目前取得一定进展。但从全区整体交通秩序环境方面还需要加强区域综合治理,我区在充分发挥属地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管理优势、加强协调配合以及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合力推进停车执法工作、从源头提升全区交通执法综合治理效能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同时,目前各类停车执法力量不够,现有协管力量难以实现全区域化执法,大部分区域非现场执法科技设施建设也相对滞后,不能与全区98.9万辆机动车保有量和大量的停车违法行为的现状相匹配。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不足,联合执法、会商执法也只能暂时解决个别区域疑难问题,并非长久之计。

 (三)社会停车法治意识薄弱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宣传通过一段时间努力起到了一定效果,但达到人尽皆知,全民皆懂还尚有一定距离。一些市民还不具备“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认知。公众虽然对居住停车的需求日益增加,但停车法治意识并未同步提高,对停车管理工作的开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基层停车管理人员数量不足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属地办事停车管理的职能职责,但目前我区各属地办事处没有设置交通管理和停车管理的人员编制,管理人员多为兼职管理停车工作,属地办事处的交通管理及停车管理工作量大且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做好停车管理工作,急需增加街乡管理人员编制。

(五)居住区停车位缺口大

我区机动车保有量为98.9万辆,虽然全区车位总量与机动车保有量基本相当。但是居住区停车位,特别是老旧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全区居住区内停车位数量54.3万个,居住区夜间停车需求71.9万辆,缺口达24.6万个,缺口比例34.3%,造成大量车辆停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区域,影响我区整体停车环境。

 (六)道路停车管理和服务水平需提升

 道路停车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还需提升。道路停车位设置影响慢行系统畅通,规划设置还应更加严格;道路停车秩序管控、规范管理力度还需加大。停车收费运营管理服务还需持续改进;出行停车道路涉及电子收费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成本较高,全市尚无明确费用标准,有待在实践中研究探索。居住停车道路因车位数量有限难以满足所有居民停车需求,不符合居住停车认证条件的居民易产生不满和质疑。市民对道路停车缴费的电子支付方式及居住停车认证还有一个逐步熟悉和适应的过程,宣传工作还需持续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制定条例配套文件

 积极向市级部门建议并协助、配合开展停车条例配套政策措施深化细化研究,如停车挖潜支持政策、立体停车设施设置标准、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分层出让建设停车设施办法程序、居民停车自治管理办法等,我委将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条例实施工作,为增加停车供给、加强综合治理提供保障。

 (二)保持停车执法高压态势

 区政府督促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交通设施无隐患,路权明确,禁令标志明确等三个基本条件,对全区所有道路信息进行复核调整,打通区级层面和市级层面的数据壁垒,对符合基本管理标准的道路,开展集中宣传告知、大力开展停车执法工作。继续推进增设违章停车抓拍设备建设,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非现场执法管理。整合现有的交通协管员和停车收费员力量,力争实现一人多职,进一步加强道路巡查执法,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同时,区政府组织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全面调查我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现状,研究交通设施管理意见,对全区道路的标志标线进行完善和养护。

 (三)继续加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学习宣传力度

 要求各职能部门和属地要自上而下开展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就与部门职责相关的居住区停车自治、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认证、停车执法等内容深入学习。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停车条例、道路停车管理改革等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不断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市民群众理解支持,促进停车治理共建共享。

 (四)强化街乡停车管理执法力量

 建议市级部门统筹考虑,结合《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强化街乡停车管理执法力量。

 (五)持续加大居住区停车位供给

 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背街小巷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人防工程利用、桥下空间利用、停车设施平改立、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调整等措施坚持不懈挖潜停车设施,缓解居住区停车难问题。同时结合交通安全示范社区(村)建设,继续做好居住区内部停车管理、交通设施完善及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位设置,提升居住区停车管理水平,改善停车环境。

 (六)继续推进我区道路停车改革和居住区停车认证工作

 按照停车条例继续做好道路停车改革工作,要求区内各职能部门、朝阳停车公司和属地办事处,在市级部门的支持下继续推进我区路侧停车改革,提高我区道路停车高点视频设备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我区道路停车环境。加强对朝阳停车公司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在满足管理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运营成本。做好居民停车的认证工作,属地积极稳妥推进居住停车道路管理改革,持续做好居住停车认证政策的解答,对居住认证实施动态管理,减少矛盾和投诉。

 今后,区政府将继续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严格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努力改善辖区交通秩序,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