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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关于《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

——2020年2月27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付小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作如下说明:

 根据本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常委会工作报告所提2020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经过与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联系沟通,结合新情况、新要求,本着“精准、实效”的原则,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基本明确了全年各项任务的内容、重点和目标,为起草工作要点奠定了基础。工作要点草案起草完成后,征求了各工作机构意见,并向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会后,根据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完善。现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朝阳区委领导下,坚持“构建格局、完善机制、提供支撑”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开拓创新,依法履职,以首善标准做好全年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工作要点(草案)分为五个部分,20项内容:

 第一部分,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主要包括4项内容:

 一是落实党的领导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高标准落实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联动学习制度,健全具体学习机制,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实效性。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纳入学习计划,推动深化落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和市委、区委安排。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安排,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完善围绕“四个紧扣”谋划、推动人大工作的机制制度。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十项措施”。四是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必胜信念,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贡献力量。

 第二部分,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

 主要包括6项内容:

 一是抓好“落实七有五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会议案督办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整体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应急保障能力。二是推动“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推动“十三五”规划任务落实,夯实“十四五”规划民意基础。围绕落实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听取和审议朝阳分区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三是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相关议题。深入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提高联网监督实效性。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四是持续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听取2019年朝阳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持续开展温榆河公园示范园建设议案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情况的报告。五是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工作评议。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六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议题调研课题化、议题审议专业化、议题监督系统化、跟踪监督持续化的具体机制,完善工作评议相关机制,严格落实“有关国家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初审意见和调研意见,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要求。

 第三部分,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主要包括2项内容:

 一是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听取和审议2019年决算草案报告并批准决算,根据需要听取和审议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开展区级荣誉称号授予工作。推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严格任免程序,规范任免工作。有序组织被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第四部分,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主要包括4项内容:

 一是加强代表履职培训。落实代表培训五年规划,紧密结合年度特点和代表需求,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继续与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区委党校开展合作、组织培训。增加互动交流、实践培训,深化培训效果。二是促进代表知情知政。落实市、区人大工作会议关于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相关要求,健全年度调研计划机制,深化半年情况通报、常委会会前专题汇报会、定期推送区情信息等制度,完善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三是推动代表密切联系选民。依托“三个中心”,推进街道、地区“代表之家”建设。丰富代表工作室及其网上平台功能。落实全市“万名代表下基层”开门立法活动安排部署。推进代表集中联系选民主题月、“双月”代表座谈会等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完成市人大朝阳团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三级代表联动作用。四是抓好代表建议督办。持续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深化代表建议公开,加强承办部门答复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

 第五部分,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主要包括4项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充实机关党委力量,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加强对区人大街道工委、地区工委的领导,强化对乡人大工作指导。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与区人民政府联席制度。制定年度代表工作、监督工作计划,制定各专委会参与预算审查、专业代表小组与专委会工作联动、重点工作联合推进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授予荣誉称号等相关办法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完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体制机制。三是加强机关建设。以党建带动机关建设,支持机关党委开展工作,推进机关支部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工青妇组织作用。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抓实抓好人大宣传工作,推进学校师生旁听或观摩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发挥区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

 特此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