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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8年1月5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朝霞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8年1月5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朝霞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