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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情况、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7年8月24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朝阳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兰万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本次会议审议朝阳区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审查和批准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审议201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财经办组织部分财经委员,先后到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我区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并听取了部分街乡、企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依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7月25日,组织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听取《关于朝阳区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朝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朝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初步审查。为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审议质量,本次会议邀请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并邀请区人大常委会财经顾问围绕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

 财经委员会对财政决算重点审查了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等;对预算执行重点审查了功能疏解、环境整治、产业引导和民生保障等重点资金到位情况,人代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对审计报告重点关注了决算审计结果、政策措施落实、民生项目实施效果以及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问题等。

 财经委员会认为,审计部门对2016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2016年财政决算依法进行审计,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反映情况,揭示了决算草案编制、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并从抓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规范预算收支行为、加强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监管、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为本次会议审查批准区级财政决算提供了依据。

 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488.11亿元,支出453.0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5.05亿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37.15亿元,支出119.0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4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68亿元。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2亿元,支出1.1亿元,结转下年使用0.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9亿元,支出3.7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2016年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20.82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6年,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支出保障了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需要。“三公经费”大幅下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总体情况较好,建议本次会议批准朝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

 2017年上半年,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落实人代会审查意见,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保障了功能疏解、环境整治、民生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同时,财经委员会指出,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财政增收压力较大,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仍需增强,一些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结转结余资金仍然较多,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对此,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化制度建设,完善财政管理机制

 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衔接,发挥好各自的功能作用。推动相关规划与年度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的有机结合,着力加强滚动项目库建设,提高政府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财政预算制度建设,推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加快建立规范有效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重点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信息披露机制,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拓宽政府投融资渠道。

 二、规范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深入分析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的原因,加大对重点企业、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大力涵养税源,完善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注重功能疏解、环境改善和民生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全力保障污水治理、学前教育、养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推进。强化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控制预算变更,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把绩效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制定支出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做好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决算草案时,同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三、强化监督措施,提升监督实效

 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社会和预算单位内部的监督作用,管好财政资金。加强对重大投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点民生项目的审计,确保公共资金安全有效。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完善相关财政制度,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杜绝屡审屡犯现象。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落实责任,明晰措施,不断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北京市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部署,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准备工作。

 年底前,按照《北京市审计条例》的规定和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安排,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