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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朝阳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朝阳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因北京市下达我区2017年新增债券6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5亿元,专项债券43.6亿元,按照《预算法》要求,应通过预算调整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区政府责成区财政局起草了《关于朝阳区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该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该方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请予审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