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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监委副主任张颖辉同志就职报告

 就 职 报 告 

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颖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8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我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这是区人大对我的信任与支持,是全区人民对我的重托与期望,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推动我区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朝阳区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朝阳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结合岗位职责,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学习,认真开展工作:

 一、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政治站位

 当前,区域发展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经济发展处于动力转换、结构调整的攻坚阶段。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区域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我作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同时又是纪委副书记,责任重大。我将切实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和红线,时时刻刻将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二是提升学习意识和党性修养不断加强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学习方式,注重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突出问题、责任和目标导向,强化理论武装,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三是坚持知行合一和岗位实践提高在工作中分析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岗位职责,主动谋事,主动进取,推动工作创新。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知识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相结合,同纪检监察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积极用于工作实践。

 二、增强责任担当,强化压力传导

 督促全区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探索创新举措,拓展方法路径,层层压实责任。一是责任书、责任清单规范化强化党风廉政建设“1+6”制度体系的落实,建立完善区级、处级、科级、社区(村)各级各类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切实让责任清单、责任书成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行动指南”。二是全程记实工作精细化明确区、处、科三级各类第一种责任人的规定动作及时限要求,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增加落实“第一种形态”约谈情况的记实内容,同时,在重要事件节点监督检查的通知中,明确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记录的内容,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责意识,切实做到履责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三是主体责任传导日常化深化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纪委常委对联系点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联系点单位的标杆引领和示范推动作用。对全区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并纳入年底责任制考核结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科队站所、社区(村)等基层末梢延伸。

 三、执纪监督问责,强化作风建设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一是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四风”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继续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杜绝和查处“节日腐败”问题,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二是建立“周暗访、月通报”工作制度。每周对长安街延长线、广渠路等重要市政道路街面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领域、重要环节进行暗访,督促职能部门加大对具体问题的整改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属地、职能部门说明情况以及加大整改力度。同时,以党内通报的形式,每月对暗访情况进行曝光。三是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强化对特约监察员队伍的组织领导,按季度明确明察暗访主题、内容及指标要求,通过任务的具体化,引导其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持续加大特约监察员明查暗访力度,严查公款大吃大喝、购买礼品卡、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四、围绕中心工作,强化督察督办

 紧紧围绕朝阳区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再监督、再检查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执纪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加大“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力度。加强对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加快形成“一廊、两带、三区”功能布局、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和“海绵城市”等重大任务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安全方面发生重大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加大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全区各单位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市、区相关政策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并查处合同到期应收回未收回、合同未到期应终止未终止的、租期较长、租金偏低的、租金长期收不回的等十类问题,同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区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是提升政民互动平台信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举报渠道、收集案件线索、为民便民服务等综合效用,通过提高政风行风类信件办理质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高效履职,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五、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廉洁自律

 牢记党的宗旨,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当好一名人民公仆。一是遵守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坚持依法履职,经常主动向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正确运用手中的职权,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二是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调研、视察等相关工作。坚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行政行为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等相关工作。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并把办理代表议案和批评建议作为向代表学习、为代表服务、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的好机会,作为推动行政监察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四是切实做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用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让群众监督自己的表现,时刻注意自身形象,做到从思想上到行动上都能够保持党员干部应有的良好作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感谢区人大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努力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