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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决定

 

(2017年4月6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田峡、高大中、秦岳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颖辉、汪冬梅、燕海涛、刘敏、马立众为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