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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2018年6月28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全胜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三庭庭长;
王丽英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庭长;
李自柱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李增辉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免去:
李宝贵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子英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维平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俞里江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晓东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玉清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全胜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丽英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自柱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增辉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曹凤国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