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人大刊物>>常委会会刊>>朝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朝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  

 2018年7月24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六次(扩大)会议,初步审议了区发改委《关于朝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上还听取了区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金融办关于预算执行、经济形势、税收情况、金融产业发展、金融风险防范的报告,全面了解我区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

 财经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区发改委受区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朝阳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在汇总与会委员、代表以及财经顾问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在上半年执行情况中,应对区政府设立基金的具体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说明。

 2.老旧小区改造是百姓关心的民生工程,建议增加相关内容。

 3.明确我区“减量发展,疏解提升”的顶层设计,在“系统推进提升工作”任务中,全面体现产业发展、环境改善、文化提升的重要支撑作用。

 4.在局部地区,学前教育供需矛盾突出,建议进一步明确下半年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

 以上意见,交由区政府发改委研究处理。区发改委在收到区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后1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反馈财经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