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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2018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朝阳区2018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23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朝阳区财政局局长    欧晓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8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8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一廊两带三区”功能布局、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对2018年度财政预算的审查意见,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我区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2018年上半年,我区财政预算运行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入运行稳中提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稳定

 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收入预期5335000万元,同比增长5%左右。

 2018年上半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53950万元,同比增加92039万元,增长3.3%,完成全年预期(5335000万元)的53.5%。

 上半年,我区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经济的总体平稳发展,财政收入稳定持续增长。从收入结构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五大主体税种合计完成2557665万元,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86.8%。

 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增值税863594万元,完成预算的53%;企业所得税完成780511万元,完成预算的60.6%;房产税完成506389万元,完成预算的51.4%;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296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9.8%;土地增值税完成96296万元,完成预算的32.6%,该税种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是上半年我区进入土地增值税清算阶段的项目减少;印花税完成81203万元,完成预算的43.7%,该税种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是我区落实中央部署,扩大印花税减征及免征范围;耕地占用税408万元,完成预算的81.6%,完成预算比例较高的原因是我区耕地占用税主要由少量在我区注册的房地产企业占用其他地区耕地时缴纳,因耕地占用属企业自主决策行为,故波动性较大;残疾人就业保证金40456万元,完成预算的25.3%,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缴纳。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平稳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71086万元,完成预算的78.7%。完成预算比例较高的原因是北京市市返还我区上年度土地出让成本及收益。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0394万元,完成预算的78.7%;污水处理费收入666万元,完成预算的61.4%;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2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利润收入8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13.7 %,完成预算比例较高的原因是企业经营收入好于预期;股利、股息收入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截至目前,我区国有企业主要由区国资委、区教委、区房管局等多家单位主管,已纳入国有企业决算的一级国有企业61家,现已有40家纳入国资预算管理。我区将逐步实现对国有企业的财政预算管理全覆盖。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稳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8.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进度较快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金区级统筹项目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筹资工作主要在上半年完成,保险费收入和财政补贴收入也主要在上半年集中缴纳。主要收入科目完成情况:保险费收入3562万元,完成预算的84.3%;利息收入3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财政补贴收入354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转移收入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

 52018年上半年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上半年,我区政府债务余额585.49亿元,在北京市核定我区的债务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91.26亿元,主要通过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专项债务494.23亿元(全部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务),主要通过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偿还。

 2018年2月,财政部通报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财政部使用各地2016年末债务、财政决算数据统一测算发布),我区因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18.2%)超过10%的警戒线而被财政部列为风险提示地区。

 为落实中央、北京市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我区一是暂停向北京市申请新增政府债券,控制债务规模;二是推动土地上市,积极争取市级土地成本返还,按期偿还到期债券;三是制定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四是持续关注隐形债务风险,目前财政部和审计署对隐性债务的认定尚未出明确口径,我区将继续按照北京市要求,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支出上半年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3987万元,完成预算的53.4%。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478万元,完成预算的62.7%;国防支出5861万元,完成预算的58.1%;公共安全支出295832万元,完成预算的50.7%;教育支出466384万元,完成预算的47.2%;科学技术支出53327万元,完成预算的5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309万元,完成预算的6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764万元,完成预算的5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6386万元,完成预算的50.6%;节能环保支出98724万元,完成预算的52.6%;城乡社区支出353155万元,完成预算的58.5%;农林水支出247902万元,完成预算的60.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359万元,完成预算的5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171万元,完成预算的50%;金融支出21558万元,完成预算的5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4万元,完成预算的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支出580万元,完成预算的0.7%,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原因是:年初预算其他支出科目中包含有每年按照总预算支出1%比例提取的预备费,在预算执行中将其他支出还原至具体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505万元,完成预算的2.5%,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开发控规批复难度大、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长、国有宿舍腾退安置房源落实困难等因素,导致土地开发工作进展缓慢。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城乡社区支出25444万元,完成预算的2%;其他支出7061万元,完成预算的8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3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3%。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695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的3.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373万元,完成预算的41.2%。主要支出科目情况: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8257万元,完成预算的 41.3%;转移支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29.8%。

 2强化统筹保障中心工作情况

 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步伐。投入资金366630万元,完成预算的68.8%。一是扎实推进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投入资金262295万元。全力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上半年,专项行动任务基本完成过半,整体腾退面积600万平方米,拆除面积340万平方米,整治地下空间203处,“开墙打洞” 1186户,我区区域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二是推动产业结构深入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投入资金83673万元。落实好现有重点产业支持政策,加强财政资金对产业的引导调控作用,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断优化我区创新环境,积极打造“高精尖”经济结构,我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达2743家,独角兽企业达到23家。三是培育更加成熟的市场,投入资金20662万元。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积极落实北京市“9+N”系列政策,大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北京市“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展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印花税免征范围;下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上限,停征环境监测服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提升企业活力。

 推进宜居环境塑造。投入资金420989万元,完成预算的54.3%。一是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99803万元。推动“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积极保障扬尘污染防治、高排放车管控工作,努力改善空气质量,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办理“加快污水综合治理,提升我区水环境质量”人大议案,积极推进萧太后河(二期)滨水廊道、坝河生态廊道建设,保障重点河道绿化保洁、污水治理工作,提升我区河湖水环境。二是强化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投入资金 279733万元。加快广渠路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围绕办理“加大绿化建设力度,构建绿色空间体系,推动大尺度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议案,进一步强化区级统筹,完成绿化项目近20万平方米;持续优化道路路网体系,加快京沈客运专线、地铁3号线一期等市级重点工程建设,提高区域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改善百姓出行条件。三是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水平,投入资金41453万元。保障“街(巷)长制”和网格化管理,整治336条背街小巷;规范共享单车停放,清理占用绿化、盲道和非机动车道单车4万余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大食品药品监督力度,深化“平安朝阳”建设。

 统筹城乡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073437万元,完成预算的55.1%。一是促进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投入资金264294万元。提高农村地区地下空间、群租房、出租大院整治力度,加快疏解各类低级次产业,引进培养高端企业,形成城乡协调的产业布局。二是加强农村地区民生建设,投入资金426733万元。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快农村地区优质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引进,努力解决公共资源分配不均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体系。三是提升农村地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投入资金382410万元。加大乡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启动10个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道路翻修、沟渠整治、墙体粉饰等村内环境整治项目,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群众居住和出行环境。

 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资金1628843万元,完成预算的50.7%。一是推动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226386万元。不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妇儿医院北院区和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来广营院区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继续向薄弱地区倾斜,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二是优化教育资源分配,投入资金 466384万元。推动学校改扩建,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和教育资源扩充计划,加快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新开办北京二中朝阳学校等7所中小学、19所幼儿园,新增学位1.4万余个,教育资源供给持续优化。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851764万元。推动实施居家养老“四进”服务,保障8个养老照料中心、6个社区养老驿站建设落地,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四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投入资金84309万元。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提升工程,积极打造特色文化空间,提升城市书屋服务功能,推动社区流动美术馆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上半年,按照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服务朝阳区发展的目标,我区积极发挥财税改革的促进作用,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进展:

 深化改革、科学统筹,提高资金效率。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学习贯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办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部门依法理财能力;对照《办法》,逐项梳理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完善区级决算草案编制及公开方案,更好的接受人大监督。二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编制预算的国有企业数量由33家增加至40家,国有资本收入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由22%提高至25%,加大国有资本收益对民生的反馈保障力度。三是继续推进促支降存工作,将促支降存工作与推进市区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财力用于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疏解非首都功能等各项重点任务。

 加强监管、提升效益,打造阳光财政。一是积极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公开的要求,依法批复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并向社会公开。区级部门预算信息已于预算批复20日内在部门网站和朝阳区预算公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并在保障预算公开内容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做到公开部门全覆盖。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及国务院第一次廉政会议要求,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加大绩效考评力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事前绩效评估资金规模,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财政预算的指导作用。上半年,我区开展了“绿色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国家卫生城区创建经费”等17个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涉及财政资金3.57亿元,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资金” 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三是认真落实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对《朝阳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

 立足保障、完善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切实加强出租、出借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的管理,我区委托专业机构采取入户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全区62家预算单位,共计3532处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国有资产进行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全区资产的统一调配打下基础。二是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突出对环境建设类、民生保障类、文化发展类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

 二、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

 上半年,我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好于预期。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下半年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财政运行和改革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重点关注并予以解决:

 财政收入增收压力较大。2018年上半年,我区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展望全年,我区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的基础较为稳固,但也存在一些制约收入增长的政策和经济因素,如新老减税降费政策叠加产生的减收进一步扩大、房地产调控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传统行业对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有所减弱等,对我区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带来一定压力。我区一方面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对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引导促进作用,大力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积极发挥金融行业资管产品新征增值税的政策优势,加大残保金征管力度,力争各项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实现全年增长5%左右的收入预期。

 财政支出效益有待提高。朝阳区作为北京市经济大区,在全市“减量”发展中承担了大量的疏功能、减人口、调结构等工作任务,不仅要实现人口和建设规模的双控,更要在“减量”发展中实现经济的高质量转型。当前,随着我区积极落实中央、北京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支出的刚性需求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凸显。这对我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化解收支矛盾,更好发挥资金保障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财税改革任务依然繁重。当前,朝阳区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调控、区域发展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财政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宏观形势也对财政资金在“促升级”、“稳增长”方面的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下半年,我区将继续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各项要求,围绕实现年度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将财政政策和资金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等目标有机结合,加强前瞻性研究,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不断深化财税各项改革。

 三、2018年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朝阳区建区60周年。下半年,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区将认真贯彻区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好《预算法》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各项要求,围绕实现年度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将财政政策资金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等目标有机结合,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深化财税各项改革,强化收支管理,确保实现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我区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一是对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市落实意见要求,加快非首都功能疏解,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激发区域发展新活力。二是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巩固壮大金融、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服务经济、知识经济、绿色经济,促进第三产业提级增效。三是培育更加成熟的市场环境,以营商环境建设为抓手,推动经济结构、动能和增长方式呈现积极变化。加强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快望京国际人才社区建设,促进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创新团队、创新资本融合聚集,引领未来创新发展,推动良性市场循环。

(二)坚持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宜居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治理大气污染,加大对机动车污染、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各项措施;支持水务工程建设,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大力开展“清河行动”,改善我区河湖水环境。二是强化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加快城市美化工程实施,高标准推进环境整治、景观布置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广渠路、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沿街面景观提升;强化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边界区域、地铁周边、老旧小区公共区域以及遗留城中村边角地的环境巡查和整治力度,推动历史环境问题加快解决;加强交通综合整治,加快主次干路建设,不断完善路网体系,改善区域交通出行环境。三是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深入推进“智慧朝阳”建设,建成智慧社区互动体验中心,积极打造35个绿色智慧平安社区;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平安朝阳。

(三)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一是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地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及“一绿”试点乡城市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的功能更新和完善,加快农村地区引入高端产业资源,促进低端业态转型升级,探索城乡结合部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二是加强农村民生建设,推动财政资金和管理力量向农村环境建设倾斜、向农村社会管理倾斜、向农村公共服务倾斜,统筹解决农村地区就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强化农村地区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乡级环境整治管理的倾斜支持,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解决隐患突出地区的环境问题,继续推进10个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力度,改善农村地区居住生活。

(四)坚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稳步提高公共卫生事业水平,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朝阳医院常营院区和垂杨柳医院改扩建等重点工程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继续向薄弱地区倾斜,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二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聚集,优化布局结构,多种方式扩大学位供给,着力加强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解决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三是深化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精细化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四进”服务水平,新增14个养老驿站,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四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完善文化设施,保障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加大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力度,做好国家速滑馆、冬奥村等场馆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群众体育事业繁荣发展。

(五)坚持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结合人大审议意见,完善项目库管理,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争取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继续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落实加快支出进度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全区重点任务开展;规范政府投融资机制,防范PPP领域内出现政府兜底回购等隐性债务风险。二是扎实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结合《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要求和审计监督检查意见建议,在2019年区级预算编制中逐项对标对表,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控制方式,完善相关制度管理要求,优化预算管理环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突出绩效导向,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继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绩效考评工作,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三是落实全国人大及财政部推进地方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指导意见,按照区人大工作部署,配合完成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快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四是构筑财政牢固防线,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降低我区债务成本,完成北京市对存量债务的处置要求,规范债务管理,统筹考虑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等情况,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控;继续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组织开展我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朝阳区正处于启动“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区域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财政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改革创新,确保全年财政工作目标顺利实现,为朝阳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