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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决定
(2018年8月23日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兵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周维琦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人民法庭庭长;
吴彬为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庭长;
全军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
苏亚宁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杜宗杰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轶凡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鑫为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胡莉芬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乐为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副庭长;
石海朝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寇天功为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杨兵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周维琦的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全军的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杜宗杰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轶凡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矫杨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钢的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田跃光、郎团聚的朝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德正的朝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